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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專有名詞的翻譯

梁望惠撰 《聖經年刊》台灣聖經公會 1卷 2012年12月 p. 18-31


聖經中專有名詞的翻譯,不牽涉到任何神學理論,不影響教會生活和信仰,也毋需考量社會或文化等因素。一般人可能會認為把它直譯過來就得了,還有甚麼困難或是值得討論的呢?其實事情沒有這麼簡單,尤其是人名地名一旦翻譯出來,大家叫習慣了,要再改變,恐有困難,因此每一個翻譯計畫剛開始的時候,就需要在此先費點心,訂下原則,可省日後反覆討論之功夫。

聖經中由於人名、地名繁多,同一個人可能出現在不同卷書,一致性需要留意;不同人卻取相同名字者也遍佈整本聖經,如何翻譯需要斟酌;名字究竟要音譯或意譯,音譯時根據哪一種源語;別名或小名如何處理;名字有何歷史淵源等等,這些都讓我們看到,聖經中專有名詞的翻譯,要考慮的因素還真不少。中文和合本聖經於1919 年出版,由於流傳長遠,其譯名對日後許多其他譯本都有不可磨滅的影響,因此本文討論舉例將以和合本為主,再輔以現代中文譯本及和合本修訂版的譯名作參考。

取名的藝術

希伯來人和華人一樣,非常重視取名字,因為名字可以代表一個人一生的使命,例如主的使者為「耶穌」取的名字,意思是「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 太1:21)。有時名字是代表為人父母者的願望,例如雅各的愛妻拉結給婚後多年才出生的兒子取名「約瑟」,是希望能夠再生一個兒子( 創30:24)。可見取名字本身經常含有重要意義,譯名當然也需要斟酌。

重新取名字或獲得新名字,在聖經中也經常可見,例如上帝為亞伯蘭取了新名叫「亞伯拉罕」( 創17:5),為雅各取名為「以色列」( 創32:28);摩西為嫩的兒子何西阿取名為「約書亞」( 民13:6);埃及王為猶大王以利雅敬取名為「約雅敬」( 代下36:4)1;但以理和他的三個朋友到了巴比倫也都從太監長那裡獲得了新名字( 但1:7)。

同名者的譯名

有些名字是大家都喜愛的,於是有不同人卻同名的情形產生。這在每一時代、每一個社會都有。希伯來人更喜歡為孩子取一個家族中成員已經取過的名字( 路1:57-63)。假如問,同名者翻譯成另一種語言的時候,要不要採用相同的譯名,相信很多人會認為可以使用同譯名,然後再想其他辦法區隔。例如國王的話就用一世、二世,英文會用junior 等。中文的和合本聖經新約就是這樣。新約的���名者除了早期教會的七個執事之一「腓利」( 徒6:5) 和耶穌的門徒「�����������力」( 太10:3) 用了不同譯名之外,其他絕大部分都採用相同譯名,因此新約中有十個約���������������������������、九個西門、八個猶大、七個馬利亞、四五個雅各、四個約翰、三個希���、兩個撒迦利亞。即使是上述故意使用不同譯名的「腓力」,除了耶穌����門徒叫「腓力」之外,新約也還有兩個同名者譯為「腓力」,一個是分封王( 路3:1),一個是希羅底的前夫( 太14:3),他們都是希律王的同父異母兄弟。這些同名者,新約以他種方式標示不同人,例如亞利馬太的約瑟( 可15:43)、奮銳�����������的西門( 太10:4)、賣耶穌的猶大( 太10:4)、抹大拉的馬利亞( 太27:56)、西庇太的兒子雅各( 太10:2)、施洗的約翰( 太3:1)、分封的王希律( 太14:1)等等。

但是在舊約,和合本嘗試用不同譯名來區隔這些同名者。例如以色列國王「何細亞」和先知「何西阿」其實同名,用不同譯名讀者即知是不同人。但是此等區隔的嘗試未竟其功,仍有許多同名者在舊約中有相同的譯名。例如舊約總共有26 個「示瑪雅」、15 個以上的「約拿單」、14 個「約珥」、9 個「比拿雅」、8 個「猶大」等,此等例子超過一百四十個,都是不同人但採用同譯名。

有時候是一組人共用一個譯名,另外一組人共用另一個譯名,例如與先知以利亞同名的有三個人,其中一個和合本也譯為「以利亞」,其他兩個則用「以利雅」( 拉10:21, 26);換句話說,和合本有兩個「以利亞」,兩個「以利雅」,就希伯來文原文來看他們其實同名。有些情形 和合本是單有一人採用某個譯名,其他人則共用同一個譯名。例如與先知「以賽亞」同名的有六個人,和合本只將先知譯為「以賽亞」,其他人都譯為「耶篩亞」( 代上3:21 等)。另一個例子,與「掃羅王」同名的有三個人,其中和合本只將一個譯為「少羅」( 代上6:24),其他連同掃羅王都譯為「掃羅」( 創36:31, 46:10, 撒上9:2)2。

另外,北國以色列的開國君王叫做耶羅波安,推翻他王朝的耶戶王朝,第四任國王也叫耶羅波安。和合本在正文中二者都用「耶羅波安」,新標點和合本與和合本修訂版在第二個耶羅波安初次出現時,標題採用「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世」;現代中文譯本則直接在正文中使用「耶羅波安二世」以做區隔( 王下14:22)。

更容易讓讀者混淆的是北國以色列和南國猶大都各有一個名叫「約蘭」的國王,一個是亞哈王的兒子,一個是約沙法王的兒子,他們都活在相同的時代:

王下1:17「亞哈謝死了,正如耶和華藉以利亞所說的話。猶大王約沙法的兒子約蘭第二年,亞哈謝的兄弟約蘭接續他作王,因亞哈謝沒有兒子。」3

王下8:16「亞哈的兒子以色列王約蘭第五年…猶大王約沙法的兒子約蘭登基作了猶大王。」

其實以色列和猶大國王同名的不只是「約蘭王」,還有「亞哈謝王」、「約哈斯王」、「約阿施王」。以「亞哈謝 王」來說,北國以色列王這邊的「亞哈謝王」是以色列王約蘭的哥哥,在約蘭之前做國王 ( 王下1:17),而南國猶大這邊的「亞哈謝王」則是猶大王約蘭的兒子,接任約蘭王做猶大王( 王下8:25)。

「約哈斯王」在北國以色列這邊是耶戶的兒子,耶戶殺死了約蘭王,另立新的王朝( 王下10:35, 13:1),在南國猶大這邊則是猶大末期繼承約西亞王,卻被法老尼哥廢掉的約哈斯王。這兩個「約哈斯王」由於年代相差較遠,不會在經文的同一個段落中出現,比較不會造成混淆。

「約阿施王」也一樣是北國以色列和南國猶大都有。以色列王約哈斯的兒子,即耶戶的孫子名叫約阿施( 王下13:10),而猶大稍早有一個國王也名叫約阿施,他是亞哈謝王的母親亞她利雅剿滅王室時的倖存者,後來登基作了猶大王( 王下11:1-12):

王下13:10「猶大王約阿施第三十七年,約哈斯的兒子約阿施在撒瑪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十六年。」王下14:1「約哈斯的兒子以色列王約阿施第二年,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亞瑪謝登基。」

王下14:23「約阿施的兒子猶大王亞瑪謝第十五年,以色列王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在撒瑪利亞登基,作王四十一年。」

讀到這裡,讀者可能會希望聖經翻譯成中文的時候能夠把這幾個國王用譯名區隔一下。現代中文譯本就是在做這種努力,亞哈的兒子以色列王用「約何蘭」,約沙法的兒子猶大王就用「約蘭」。

需要先說明一下,「約蘭」這個詞在希伯來文有兩個拼法,一個以yo 開始,另一個以yeho 開始。其實這種區別並無意義,因為同一個人,其人名有時寫yo 開始,有時寫yeho 開始。這在「約拿單」明顯可見,不論是yo 或是yeho 開頭,和合本全部都譯為「約拿單」。

看起來現代中文譯本的「約何蘭」似乎是要根據yeho 的發音來翻譯,22 聖經中專有名詞的翻譯而「約蘭」是要根據yo 的發音來翻譯,但事實上,希伯來文的拼法,譯 為「約何蘭」的希伯來文有yeho 開頭( 王下1:17, 3:1, 6, 9:17, 21-24),也有yo 開頭( 王下8:16, 25, 28, 9:14-16, 29);譯為「約蘭」的希伯來文也是一樣,有yeho 開頭( 王上22:50, 王下1:17, 8:16),也有yo 開頭( 王下8:21,23, 25)。因此這兩個國王中文譯名之不同,並不是由於原文的拼法有任何不同,而只是為了幫助中文讀者區隔。

值得注意的是,命名為「約蘭」的不只這兩個國王。在不會產生混淆、不是國王的其他同名者,現代中文譯本全都譯為「約蘭」,只有亞哈的兒子以色列王用「約何蘭」。這種做法,和合本其實也有。與先知「耶利米」同名的人,在舊約中就有六、七個,和合本大部分都用同譯名「耶利米」,但是在耶35:3,利甲族的祖先中有一個人他也和先知「耶利米」同名,但由於在同一段故事中出現,和合本就將這個人譯為「雅利米雅」,以免和先知「耶利米」( 耶35:1) 混淆。此即前所述的,同名者「單有一人採用某個譯名,其他人則共用同一個譯名」。現代中文譯本也一樣,採用「雅利米雅」的譯名。但英譯NRSV 不論是先知,或是利甲族的祖先都用Jeremiah。 至於另外兩對「亞哈謝王」和「約哈斯王」,現代中文譯本並未予以區分,不論是北國或南國的國王,都叫「亞哈謝王」,也都叫「約哈斯王」。第四對同名者「約阿施」就有區隔了,現代中文譯本把北國以色列王叫做「約華施」,南國猶大王叫做「約阿施」4。 以上同名者的譯名,究竟是採用同譯名好,或者要用不同譯名來區隔不同人,二者各有千秋。採用不同譯名,是翻譯者為讀者服務,把不同人區隔開來。如採同譯名,就是把研究的功夫留給讀者,讓讀者自己去辨別。中文和合本與現代中文譯本似乎二者並用。

不同名者可否採用同譯名

前面討論的是同名者的譯名。至於不同名者,即原文拼音不同,但發音接近的不同人,可以採用相同的譯名嗎?和合本就有這樣的例子。以掃的岳父名叫「比利」( 創26:34),歷代志所蒐錄的家譜,亞設支派中也有一個人名叫「比利」( 代上7:36),這兩個人參照希伯來原文,拼法稍有不同。英譯NRSV 前者用 Beeri,後者用Beri。但由於這兩人年代相差甚遠,而且在不同書卷出現,中文即使用了相同譯名,讀者不會將之混為一談。不過以掃的岳父其實和何西阿先知的父親「備利」( 何1:1) 同名,原文拼法一樣(NRSV 兩者都用 Beeri)。這樣看來,以掃的岳父中文譯為「備利」比較合理,既然要有相同的中文譯名,寧可與原文拼法相同的人同譯名,也不要與拼法不同的人同譯名。

另一個例子,便雅憫後代中有一個人名叫「以忽」( 代上7:10),他其實與士師「以笏」( 士3:16) 同名。而便雅憫有另一個子孫和合本也譯為「以忽」( 代上8:6),但這個「以忽」和前二人的原文拼法不一樣。這三個人,「以忽」、「以笏」、「以忽」,既然前二者同名,譯名應該讓前二者相同比較妥當。

這種情形和 合本還有十多個例子,條列如下,供譯者及有心研讀聖經者參考。底下每條所列三個人名或地名,根據原文拼法前二者同名,最後一個依照原文拼法不同名:

  1. 代上11:32 的「亞比」、撒上9:1,14:51 的「亞別」、王下18:2 的「亞比」,建議代上11:32 改為「亞別」。

  2. 代上8:3 的「亞大」、書15:3 的「亞達珥」( 地名)、創4:19,36:2 的「亞大」,建議代上8:3 改為「亞達珥」5。

  3. 創36:24, 代上1:40 的「亞雅」、撒下3:7 的「愛亞」、尼11:31的「亞雅」( 地名),建議創36:24, 代上1:40 改為「愛亞」。

  4. 代上5:24, 6:34, 8:20, 8:22, 15:9, 15:11, 代下31:13 的「以列」、代上11:46 等的「以利業」、代上7:21 的「以列」,建議代上5:24等改為「以利業」。

  5. 拉10:22 的「以利亞撒」、代上2:39 等的「以利亞薩」、出6:23的「以利亞撒」,建議拉10:22 改為「以利亞薩」。

  6. 亞14:5 的「亞薩」( 地名)、代上8:37 等的「亞悉」、王下18:18的「亞薩」,建議亞14:5 改為「亞薩」。

  7. 代上7:14, 書17:2 的「亞斯列」( 地名)、民26:31 的「亞斯烈」、代上5:24 等的「亞斯列」,建議代上7:14, 書17:2 改為「亞斯烈」。

  8. 代上9:15 的「迦拉」、尼11:17 的「加拉」、創10:11,12 的「迦拉」( 地名),建議代上9:15, 16 改為「加拉」。

  9. 耶29:3 的「基瑪利」、耶 36:10 等的「基瑪利雅」、民13:12 的「基瑪利」,建議耶29:3 改為「基瑪利雅」。

  10. 代上4:17, 8:17 的「希伯」、士4:11 等的「希百」和創46:17 等的「希別」、創10:21 的「希伯」,建議代上4:17, 8:17 改為「希百」或「希別」。

  11. 王上4:12 的「約念」( 地名)、代上6:68 的「約緬」( 地名)、書12:22, 19:11, 21:34 的「約念」,建議王上4:12 改為「約緬」。

  12. 王上4:6 的「亞比大」、尼11:17 的「押大」、創25:4, 代上1:33的「亞比大」,建議王上4:6 改為「押大」。

  13. 尼12:15 的「押拿」、拉10:30 的「阿底拿」、代下17:14, 代上12:20 的「押拿」,建議尼12:15 改為「阿底拿」。

  14. 書18:23 的「亞文」、申2:23, 書13:3 的「亞衛」( 地名)、結30:17, 摩1:5 的「亞文」( 地名),建議書18:23 改為「亞衛」。

  15. 代上9:11 的「亞薩利雅」、王上4:2 等的「亞撒利雅」、王下22:3, 代下34:8 的「亞薩利雅」6,建議代上9:11 改為「亞撒利雅」。

  16. 代上12:18 的「亞瑪撒」、代上6:25 等的「亞瑪賽」、代上2:17等的「亞瑪撒」,建議代上12:18 改為「亞瑪賽」。

音譯或意譯

專有名詞的翻譯通常採用音譯。音譯看似簡單,其實不然。以中翻英來說,使用的拼音系統不同,翻譯出來的每一個字呈現出來就不一樣。而由於不同時期的主政者可能會採用不同的拼音系統,此等轉換造成了同一個詞可能會有許多譯名出現的現象。走在街道上,如果留意各式各樣的路牌、招牌,即可發現此等例子比比皆是。台灣的郵差接到外國寄來的信件,需要做回譯(back translation) 方知收信人的中文姓名與地址為何。而由於寄件人所使用的拼音系統不同,有時還得猜測。

聖經翻譯由於牽涉到不同語言,要把源語文本(source text) 譯為標的語言(target language),音譯的「音」究竟是哪一種語言的「音」,需要先確立。聖經中的專有名詞,從來源語言這方面來看,新約是希臘文,舊約是希伯來文,而基督教會長達一千多年使用拉丁文聖經,因此這三種語言的影響都存在。有時翻譯者會參考容易取得的英文聖經,譯詞就會比較接近英文發音。懂中文的翻譯者,和合本聖經譯名的影響也十分顯著。而中文由於地域性不同,對同一個漢字有許多不同的發音,使得聖經中人名地名的翻譯更加添一層複雜性。

已經審閱完成預定明年初出版的「現代台語新約附詩箴─漢羅並排對照版」,為了幫助懂得漢語的讀者,避免衍生其他不必要的混淆,漢字部分的專有名詞採用現代中文譯本的譯名。正因為這緣故,有些羅馬字的譯名產生困難。以啟示錄1:8 來說,和合本用「阿拉法」和「俄梅戛」來翻譯希臘文的第一個字母和最後一個字母。現代中文譯本譯為「阿爾法」和「亞米茄」。原先巴克禮的修訂版採用的是 A-li-hoat 和O-bi-ka。現代台語配合現代中文譯本的漢字只好採用A-ni-hoat 和A-bi-ka。問題出在「爾」和「亞」這兩個漢字,用台語來讀,發音和普通話( 北京話) 相差甚遠。由此例可見,如果專有名詞的翻譯也需要考慮漢字,把漢字作為源語,困難就會出現。不論是參考和合本,或是參考現代中文譯本,都一樣。但是在台灣的教育和文化環境底下,參考漢字是必然的。這就讓聖經翻譯者陷入兩難:如要維持先前的譯名,換成漢字就會與和合本或現代中文譯本不一樣;如要採用和合本或現代中文譯本的譯名,就會和傳統以來習慣使用的譯名不同。此等例子在眾多的專有名詞中屢屢可見。

以上是音譯所遇見的挑戰。如果要採用意譯,難度更高,因為用了意譯就不像專有名詞了。以阿摩司6:13 為例,和合本譯為:「你們喜愛虛浮的事,自誇說:我們不是憑自己的力量取了角嗎?」經文中的「虛浮」音譯「羅‧ 底巴」,「角」音譯「加寧」,兩個詞其實都是地名( 參看撒下9:4-5, 17:27),作者明顯採用雙關語來影射其涵義。和合本由於採用意譯,看不出這�����有地名。如採用音譯,又看不出作者的用意。本節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為���「�����������垮了羅‧ 底巴。你們說:『我們靠自己的力量征服了加寧。』」註腳則說:「羅‧ 底巴」���這���名���希���來���「���無���發���相���。���加���」���思���「角」,在此指列強。

這是一種折衷的辦法,經文採用音譯,註腳再說明其意思。另一個有名的例子是彌迦書1:1-10,幾乎所提到的每���城鎮的名字都有其涵義,先知就是要藉這些地名的意思來傳講其信息。很多人��的翻譯也是如此,經文採用音譯,必要時加註腳說明其涵義。例如,撒母耳意思是「上帝聽見」,示瑪雅意思是「耶和華聽見」,伯特利意思是「上帝的殿」。「約瑟」或許也可以意譯,他的母親久久不孕,好不容易生了一個男孩,希望再增添一個兒子,因此取名約瑟。中文「添丁」這個人名剛好有類似涵義。不過和合本並未採用意譯。

值得一提的是耶路撒冷的幾個城門各種中英譯本都用意譯,計有泉門、谷門、羊門、魚門、古門、糞廠門、水門、馬門、東門、羊門等,讀者一看即知為何取此名稱。

中文的選字

中文由於有同音字,再加上每個字都有含意,容易使人望文生義,因此中文譯名如何選字就是一門大學問。例如上帝的名字YHWH 究竟要譯作「雅巍」、「雅威」或「雅偉」,坊間有許多討論就是這個緣故。7

和合本似乎喜歡使用「雅」字作為人名或地名,例如「雅各」、「示瑪雅」、「亞撒利雅」、「撒迦利雅」等等。但是由漢字的「雅」再轉換成台語,就會造成問題,因為譯為「雅」的人名地名,希伯來原文的發音是 ya,用普通話( 北京話) 來讀也是 ya,但是換成台語來讀,卻是 nga。

另外一個問題是有些譯名不雅。例如雅各的長子「流便」,新標點和合本改為「呂便」( 創29:32),和合本的「泄撒」,修訂版改為「謝撒」( 撒上10:2),都是因為原譯名不雅的緣故。有時是為了性別的考量,例如新標點和合本把男性的「尼哥底母」改用「尼哥德慕」( 約3:1),「阿尼西母」改用「阿尼西謀」( 西4:9),女性的「他瑪」改用「她瑪」,「亞他利雅」改用「亞她利雅」,「以利沙伯」改用「伊利莎白」( 路1:5),「友阿爹」改為「友阿蝶」( 腓4:2)。

現代中文譯本對於女性的名字更進一步修改:

「撒萊」改用「莎萊」( 創11:29),

「密迦」改用「蜜迦」( 創11:29)

「撒拉」改用「莎拉」( 創17:17)

「拉結」改用「蕾潔」( 創29:6)

「米利暗」改用「美莉安」( 出15:18)

「拿俄米」改用「拿娥米」( 得1:2)

「俄珥巴」改用「娥珥巴」( 得1:4)

「亞比煞」改用「雅比莎」( 王上1:3)

「耶路沙」改用「耶露莎」( 代下27:1)

「歌篾」改用「歌蜜」( 何1:3)。

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到,中譯名換了一個同音字或類似發音的字,讀起來令人感覺大不相同。

別名或小名

一個人會有許多別名,這在漢人中尤其常見,像中華民國的國父姓孫,名文,字逸仙,號中山。對於懂中國歷史的人而言,不論是孫文、孫逸仙、孫中山,指的都是同一個人,這是不難理解的。聖經中的人物偶爾也有類似情形,同一個人使用了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名字,例如新約的「掃羅」又名「保羅」,保羅出名的同工「巴拿巴」原名「約瑟」( 徒4:36)。而舊約中的國王也常有別名,像猶大王「亞比央」又名「亞比雅」( 王上14:31),「亞撒利雅」又名「烏西雅」( 王下14:21),「耶哥尼雅」又名「約雅斤」( 斯2:6)。連神明也有別名,如亞捫族之神名「瑪勒堪」又名「摩洛」或「米勒公」( 撒下12:30)。

現代中文譯本如上所討論過的,在同名者易生混淆時就採用兩個譯名,如「約蘭/ 約何蘭」,又如「約阿施/ 約華施」。至於同一個人有兩個名字的話,它盡量採用同一譯名。如猶大王亞比雅全部採用「亞比雅」,不用「亞比央」。烏西雅王除了歷代志上3:12 用了「亞撒利雅」之外,其他全部使用「烏西雅」8。約雅斤王除了以斯帖2:6 用「耶哥尼雅」,其他全部使用「約雅斤」。值得注意的是,希伯來文對於同一個人名的拼法常有長短二形式。像上帝的名字YHWH 就有ya 的短形式。「哈利路亞」是音譯,意思是「你們要讚美YHWH」,其中譯為「亞」的就是上帝名字YHWH 的短形式ya。至於人名,此等長短形式更多,希西家、約西亞、耶利米、俄巴底亞、米該亞等,總共約五十多個,相同的人名有的用ya 做結尾,有 的用yahu。這當中和合本除了亞撒利雅( 短)/ 亞撒列夫( 長)( 都在代下21:2),基瑪利( 耶29:3, 短)/ 基瑪利雅( 耶36:10,11,12,25, 長),何達威雅( 代上5:24 短)/ 何大雅( 代上3:24, 長) 之外,比較少用原文拼音的長短形式來區分不同的人;而除了亞撒列夫( 長)( 代下21:2) 之外,均未將hu 的尾音譯出來。

此與前述的yo, yeho 有些類似,同一個人名會有長短兩種拼法,而這兩種拼法有可能都指同一個人,因此並不影響譯名。但是被擄歸回時與省長所羅巴伯一起領導以色列人重建聖殿的大祭司,在以斯拉記用「約薩達的兒子耶書亞」( 拉3:2,8; 5:2; 10:18),在哈該書卻使用「約撒答的兒子約書亞」( 該1:1,12,14; 2:2,4),乍看之下,這兩個人似乎沒有關聯,因為不但本名希伯來文的拼法不同,連父親的名字都不一樣。其實他們是同一個人,只是「約薩達」以yo 開頭,「約撒答」以yeho 開頭;「耶書亞」以 ye 開頭9,「約書亞」以yeho 開頭。這位大祭司的兩個人名,現代中文譯本也用兩個人名來翻譯。

至於小名,比較有趣的是「米該雅」和「米迦」,前者是全名,後者是小名。士師記17-18 章故事的主角「米迦」這個人名總共出現了31 次,希伯來文在前兩次採用全名,後29 次就全部使用小名。中文聖經,不論是和合本或現代中文譯本全部使用小名「米迦」。同樣這個名字有亞哈時代的先知「米該雅」,希伯來文在列王紀上22 章和歷代志下18 章,除了代下18:14 亞哈王使用小名呼叫先知之外,其他全部使用全名;而不論是和合本或現代中文譯本,先知的譯名全部採用全名「米該雅」。

新約中也有一個使用小名的例子,就是「約瑟」和「約西」,兩個名字其實是可以互換使用。在某些經節 ( 太13:55; 27:56; 可6:3; 15:40,47, 徒4:36)10,有些古卷採用「約瑟」,有些古卷採用小名「約西」。現代中文譯本全部使用「約瑟」的譯名。

其實現代英語中的人名, 似乎也有類似情形, 如 Catherine 暱稱Cathy,Angel 暱稱 Angie,William 暱稱Bill。

歷史的因素

聖經中有些專有名詞,古時候和現代用語不同。像古時候的「雅完」或「希利尼」,現在稱「希臘」;古時的「基提」,現在稱「塞浦路斯」;古時的「古實」,現在稱「衣索匹亞」;古時的「挪」,現在稱「底比斯」;古時的「挪弗」,現在稱「孟斐斯」。許多地名經由長時間時代的更迭,都會有新的名字產生。我們週邊的生活經驗也是這樣,以前的「雞籠」,現在稱「基隆」;以前的「打狗」,現在稱「高雄」。其實不但地名如此,民族的名稱也有類似情形。

以現今通用的「猶太人」來說,這個詞的使用始於以色列人被擄歸回之後。波斯帝國與巴比倫帝國一樣,將巴勒斯坦地區劃為「猶大省」,當時歸回的主要是猶大支派的人,但也有其他支派的人也包括在內。之後他們就通稱為「猶太人」,與被擄以前包含有十二支派的「以色列人」略有不同。因此在舊約中,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開始使用「猶太人」,以致新約也都用「猶太人」,但在以色列歷史早期,若提及全國的人使用「以色列人」,單提南國猶大的人則稱「猶大人」。

翻譯聖經的時候需要考慮這些歷史因素。譯名如採用古名稱,現代的讀者可能不易明白。 如採  用現代名稱,可能又會讓人誤以為,自古以來這地方就是這麼稱呼的。像「衣索匹亞」這個地名是希臘羅馬時代以後才如此稱呼的,如果在在創世記或是以賽亞書不用「古實」,用「衣索匹亞」的譯名,可能不甚妥當。和合本修訂版正文保留「古實」,加註解說明它所涵蓋的地區,可能是一個不錯的解決的辦法。有 些未必和歷史因素直接相關,但採用學術界或一般通用的譯詞,例如新標點和合本改了和合本的一些譯詞:「希底結河」和「伯拉河」改為「底格里斯河」和「幼發拉底河」,「亞古士督」改為「奧古斯都」,「亞拉伯」改為「阿拉伯」,「士班雅」改為「西班牙」,「大利烏」改為「大流士」等。

結論

聖經經文作為上帝子民的信仰見證,通常會交代事件發生的人物時地,其中兩項,人名與地名,會出現在專有名詞。因此專有名詞的翻譯相當重要。這當中牽涉到一些原則性的問題,例如同名者如何處理、所依據之來源語如何選擇、譯名有同音字時如何選字、一人多名字時如何翻譯、有小名或短名時要不要採用等等。

一個族群的語言如果是第一次翻譯聖經,針對以上問題可以先行訂立原則。當然不是原則訂立之後就不能更動或不能有例外。但有原則在先,可免除日後出現問題時再花時間反覆討論。

如果一個族群的語言已經有聖經,愛讀聖經的信徒對先前翻譯好的人名地名已經熟悉,修訂版或是新的譯本對於這些譯名的處理則須多一層考慮。看起來似乎是更好的原則,不一定行得通,因為根據這原則修訂出來的譯名,不一定會被信徒接受。斐濟共和國的修訂版聖經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幾年前教會在修訂新約時把joni 和meri 改為當地通用的譯名jone 和mere,與先前的譯名雖然只相差一個母音,而且應該是更適切的譯名,該修訂版卻乏人問津。後來再度修訂時只好回復原來的joni 和 meri。由此可以看到傳統譯名的影響,不容忽視。因此,第一次翻譯聖經的族群,在翻譯計畫一開始時更需要小心,周詳地考慮清楚,訂出專有名詞翻譯的幾個原則,以便日後進行翻譯時有所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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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2017 年 0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