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君英本是平埔庄,設教當初以平埔族為對象,用福佬語傳教,並教授白話字。然客家人來參加禮拜者日多,卻懂福佬語者不多,因此醞釀成立客家教會之議(參見《教會史話》 424
& 425)。
內埔是客庄。1879年9月客家信徒在內埔塘肚,以會友6名的名義購了土地(Handbook,52:8),付款90元,並籌了120元要建堂,1880年2月16日施大闢牧師來訪,翌日就起工。3月間在工地集積有多量石灰及屋頂用材料,然於3月24日晚及翌日,群眾來襲,所有材料被劫去,器具被破壞,而工地管顧人用的臨時棚也被搗去了。案件提訴到鳳山縣衙(Handbook,67:6),
一度被卻下(Ibid,99:4),而最後官衙裁決賠償教會3百元,但拒絕承認教會對該土地約合法所有權,其理由就是售賣土地者並無充分憑據證實有權處理該土地,1882年10月8日教士會列入記錄(lbid,129:l)。
客家人在杜君英教會出入者一直增加,據巴克禮牧師報告,1884年2月他和涂為霖牧師訪問時,主日參加禮拜者1百零1名(小孩不算在內),客家人似佔一半以上,而客家人在計畫另找一個聚會的所在。雖然附近客庄串通一起,不容任何人把地皮房屋租給或賣給教會。
二崙(今屬竹田鄉)也是客庄,有信徒張阿金(參見《教會史話》 436)表示願意將其承繼的房屋賣給教會。1884年3月26日,教士會同意購買,款額1百元
(Handbook,161:4),翌日教士會再度開會,因為前週四該房屋被襲擊而房主受威脅,論領事洽請官憲善處(Ibid,162:1)。6月教士會獲領事通知得進行承購手續(Ibid,174:8)。
1885年6月3日教士會委派阿番(A-hwan)前往二崙及杜君英和兄弟們相議進行設教事宜(Ibid:187:3)。6月30日教士會得報,二崙勃發仇教,而剛開始的主日禮拜也就不得不停止舉行,乃決議請巴克禮牧師準備在下週內束行二崙(Ibid,188:3)。
7月18日(禮拜六)巴克禮抵二崙,是晚就和村的長者們見面,他們對教會主張合法購買一事並不爭,但警告,如強要在此舉行禮拜,可能會引起嚴重騷動,年輕者很反對洋教,若是年輕者出手強暴,長者地無能為力。儘管如此,巴牧師還是決定在翌主日舉行禮拜(Barclay
of Formosa)。續話見次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