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3年2月9日,偕叡理牧師在淡水施洗嚴清華、吳寬裕、王長水、林孽、林杯五名,是北部教會首批收成的五果子。2月16日舉行了首次聖餐。
或者我該先錄同年3月5日馬偕給母會宣道會的報告函。馬偕說:1872年4月以來,我就努力宣傳,只有通過受釘死的主才能救贖的道理。前月(指2月),我發現已經有廿名以上的求道者(enquirers)都住在此鎮(指淡水)。他們不但守主日禮拜,也經常參加週日二次的聚會(twice
a day through the week)。因為要加入教會,指准許「再生」(“born
again”)的體驗者,所以我目前仍不同意他們的要求,有五名例外。雖然這五名與我每日都有機會相處,我還是花了一天考驗了他們的屬靈的狀態
(examining them as to their spiritual state)。感謝上帝,他們都現出受`活活的上帝的靈,由黑暗帶進光明的證據。吾人只能用福音的標準來判斷,其結果留給上主,而只有上主才知人的內心不會受騙。
馬偕繼續說:在(2月)初9主日,我在一百名語偶像崇拜者(100
idolaters)之前施洗這五人。他們向眾表白他們對活活真神及唯一贖罪者耶穌基督的信仰。下主日(2月16日)就指定來紀念救主的受難及死。是日來的會眾很多,而多人還在門外。當我證道到馬太福音27章42節,「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時,五人之中一人(指林孽)跪下喚道:「上帝救我這個可哀的罪人,我不配來紀念救主大愛的死」。與其他4名及我從南部帶來的壹人(指許銳),遵照主的遺訓(參見馬太福音26章26-29節),我擘餅倒葡萄酒;這是北部首次紀念主之死。對我而言,也是心靈上極嚴肅的場合。我的周圍有眾多的木石崇拜者,當中有小小的一群,其中一人跪地哀求赦免其罪,其手發抖不敢取杯。雖然漢人天性冷淡,也見到不少人感動流了淚。(以上譯自
The Home and Foreign Record of the Canadian
Presbyterian Church, 1873, P.260-261)
這五個受洗者姓名年齡如下:
嚴清華,22歲,有妻室;
吳益裕,又名寬裕,31歲,單身,業油漆匠;
王長水,24歲,有妻室,書生;
林孽(後改名林輝成,參見《教會史話》262),26歲,單身,業木匠;
林杯,42歲,妻歿,工人,雙目失明。
[續見《教會史話》261再述北部首次聖禮典]
《台灣教會公報》2188期
1994年2月6日
關於這五人北部首批受洗者,《教會史話》著墨甚多,例如:
嚴清華
249-253, 260-261, 263, 264;其受迫害
294, 543;嚴清華和《養心神詩》 633;嚴清華有養子欽天
599;嚴清華弟嚴彰 23, 250, 653;嚴清華妹嚴玉娘
250, 256;吳寬裕
, 165, 258-259, 260-261, 278;林孽(輝成)
261, 262, 269, 596;王長水
260, 261, 595, 596;林杯
260. 261, 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