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255 陳炮壹子廢棄婚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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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史話 201-225

教會史話 226-250

教會史話 276-300


  1. 我教阿華.阿華教我

  2. 首次祈禱.學習自然

  3. 雞籠廟前阿華証道

  4. 五股坑設教和陳炮

  5. 陳炮壹子廢棄婚約

  6. 嚴清華妹婿陳雲騰

  7. 五股陳炮長老之裔

  8. 母親責吳寬裕入信

  9. 馬偕的第二個學生

  10. 淡水五人受洗接餐

  11. 再述北部首次聖禮典

  12. 木匠林孽成為傳道

  13. 嚴清華之後半生涯

  14. 能幹的嚴清華牧師

  15. 陳火就是陳榮輝:

  16. 陳長流陳能及其裔

  17. 陳榮輝牧師的履歷

  18. 馬偕主持首次婚禮

  19. 墊師蕭大醇全家入信

  20. 在觀音山原的腳蹤

  21. 陳榮輝僥倖保生命

  22. 陳榮輝牧師受敬重

  23. 初到洲裡、八里岔:

  24. 早年的洲裡教會

  25. 八里岔教會的建立


 

 

在舊俗裡,廢棄婚約,被視為可恥,而且是一種不祥之事。馬偕在其傳道記(From Far Formosa, p .121-122),記下來一件他親身見過信徒廢棄婚約的例子。

偕叡理牧師述到:在五股坑,有一位具有勢力的鄉紳,名叫陳炮 (Tan Phauh),他協助建造北部第一個禮拜堂的情形已另述之參見《教會史話》254 五股坑設教和陳炮,是最早的歸依者之一。在他家裡養育一個女子,是預定作為他次子的妻子的就是所謂「媳婦仔」,長大後就要「送做堆」。她是個順良勤勉的女子,父母都待她很好,像親女兒一般愛她。陳炮全家都成為教徒,這個兒子名騰(Theng0成為我的學生,和我們一同旅行,預備當個傳道人。他和其他學生一起的生活及在淡水的學校教育大開他的眼界,增加了他的知識。於是他考量自己的
前途,因自覺而想要「自立」(Self-consciousness developed independence)。他的理想漸大,而生活的標準亦有改變。想到他的婚約,似乎徒增累贅,他對於她雖無惡感,只是她不合他的理想,因而也生不起那真情來愛她。她並沒有受過教育,
對於燃燒於他心靈中的更高的課題及志向無絲毫興趣。在這種情形下,年輕的他發見自己已墮入情網時,將不顧必然發怒的父母之勸告,私下另訂終身。這時可憐的騰(Theng),被責備破壞了婚約,但這約之訂定,並非當事人所參與,且為好多年前他還未懂事時由父母所訂者,實在也不能怪他。有一次他回家時,父母提起婚事,要他和「媳婦仔」做堆,他即斷然拒絕。他覺得自己並不愛她,也就不能娶她為妻。他的父母實在無法扼制悲哀、失望與憤怒。他們雖然是基督徒,舊習俗仍該遵守,況且,他們很喜愛這個媳婦仔。父親終倒在床上很久,扼制著憤怒,母親則更為傷心。我特地拜訪他們,予以勸解,說明基督教婚姻的本質和條件及聖經中對於此問題的教導。他們的長子贊成我的意見,認為應由他的弟弟自己選擇對象。小兒子守舊,乃欲探悉騰為何拒絕大家喜歡的媳婦仔。但騰意志堅定不移,在愛情和舊俗的矛盾中,愛情得勝。媳婦仔曾做過多少次的白日夢,
其傷心之深就不必言了。嗣後騰與所喜愛的結了婚,而媳婦仔則嫁給數哩外的一個農夫。這老父親常常對我說:只有基督教與上帝的恩賜,才使他寬恕兒子的行為。至於那位媳婦仔,後來則已無何等難揕的感覺;假如她不是基督徒的話,一定會非常怨恨的。我後來路過她住的地方時,她一定要我到她家,很誠懇地待我和同行的學生們。 

馬偕所述這位廢棄婚約者是指陳雲騰  (參見《教會史話》256 嚴清華妹婿陳雲騰

 

《台灣教會公報》2181 1993年12月19日


陳雲騰(1853-1914),是馬偕早期學生之一,娶嚴清華之妹玉娘為妻。我所編制的五股陳炮長老裔簡譜《壹葉通訊》89), 和《教會史話》257 五股陳炮長老之裔,陳雲鵬排四,是我向族裔查詢時大家訴所同意的,但馬偕說是次子,待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