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590 德約翰和台灣茶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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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個洋人──郇和(Robert Swinhoe)及德約翰(John Dodd──在台灣茶業史上享有盛名,前者被稱為「發見者」(Discoverer)而後者是「促進者」(Promoter)。本身為德約翰之買辦而對台茶產銷之發展有極大貢獻者就是李春生。

淡水開港後,首任英國領事郇和抵淡水,發現有相當數量的茶運銷中國大陸,就將台灣產之茶葉給本國茶葉檢驗專家,所得的評語就是:「茶之味道甚佳(very fair),惟製茶及包裝之方式過於粗陋」。又稱:「茶山離海港不遠,倘若熱心的生意人能躬親到現場看茶山作適當的安排,不難矯正。」(J. W. Davidson, The Island of Formosa, Past and Present, 1903, p.373)。

德約翰於1864年來台定居,為代理登特洋行(Dent & Co.)而駐淡水,先以收購樟腦為主要目標,而於1865年向淡水之農民探詢茶生意的可能性。1866年,李春生受德約翰器重在艋舺辦理出入口洋務等商務,有一次陪德約翰往大科嵌(大溪)視察樟腦出產情形,在途中丘陵地見有茶樹繁殖民採摘茶葉、茶子回去泡茶、搾油等情形深有感觸,心想或可獎勵栽培優良茶種加工運往海外推銷。於是春生受派前往對岸福建安溪採辦茶苗回來,貸款給農民鼓勵增加生產,收購全部的收成,運至廈門烘焙,於1867年通過代理德記洋行(Tait & Co.)的柯姓廈門人(Kosing,《台灣通史》作柯朝)運出數包,而德約翰也運一批去澳門,售價甚高。1868年起更聘用廈門及福州來的熟練工人,在艋舺設立的工廠烘好直接運往國外。1869年德約翰試辦2,131擔(piculs)的茶分裝兩條船直接運往紐約,是打著「台灣茶」的標頭所做的空前壯舉。其輸出額於1870年增加到10,540擔,每擔平均價為30元(1867年的平均價是15元)。台灣茶的聲譽也逐漸傳遍於歐美各地。

在艋舺設工廠,因當地人士排外,糾紛層出不窮,德約翰於1869年將廠移於大稻埕(當時大稻埕還是一片水田與荒地而已),並掛牌稱為寶順洋行(Dodd & Co.),仍任用李春生為買辦。由於從事茶葉貿易的獲利可觀,英商紛紛加入行列。1870年有德記洋行(Tait & Co. Robert H. Bruce),繼而有怡記洋行(Elles & Co.)、水陸洋行(Brown & Co.)、和記洋行(Boyd & Co.)等,已於1872年設行。福州及廈門的商人也來參與生產,大稻埕成為台灣茶業產銷的中心地,種茶地區也一直增加,於1877年大稻埕所看見的差不多全部山丘斜面上盡皆有茶園,其後繼續擴大,台茶成為台灣北部出口之大宗。

後來德約翰為酬答李春生的勞苦,就把工廠讓出,從此以後春生代理德約翰以外,也代理和記洋行(行東Robert Craig)採買茶葉,又自己製茶輸出上海、香港、呂宋、新加坡或美國各港口。

李春生嘗云:淡水產茶於今已歷十載,考其出產之始,只僅數百餘擔而已。當日土人不諳炒製之法,因此幾乎中廢。適余貿易北部,見其地質堪植佳茗,乃苦口勸土人,使其栽植,利之所在,民爭趨之。核計今春茶件已有十五萬箱之多,想來年當有廿萬奇,如此年年增加不已,我恐閩省茶利,行將為淡茶所奪矣。夫嫩葉濃色清香,乃淡茶之所獨擅其美也;且自茶業之興,中行商賈,競爭買之,甚則廈門茶戶,有攜資東渡易地經營者,或租行賃棧,或購地起館,莫不爭先恐後,此殆吾始願所不及也。

德約翰和李春生,無疑的使茶葉成為台灣物產中居重要的地位,其貢獻誠不可滅!




《台灣教會公報》2589期 2001年10月14日  p.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