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嵩著「一OO年來」說:崗仔林教會是台灣最早期教會之一;自從設教(指馬雅各醫生來台)的第3年(1867年),我的曾祖父(指李順義)就奉獻地皮與建築物,如今教會會址仍在當時同一地點(見該書2頁)。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設教一二O週年年鑑」(1985年刊)說:岡林教會,1867年設教,1869年獻堂。其簡史云:1869年由李順義奉獻教堂現在地,並召集13戶主內同信,一同著手建設禮拜堂。歷盡滄桑,禮拜堂在同一地點已重建4次之多(見年鑑525頁)。
潘道榮牧師述「崗仔林教會」(《台灣教會報》507期,1927年6月)1869年福音傳入,1870年自建禮拜堂。
那一個人說的對呢?我翻查了母會的機關報,有一記錄引起我的注意。1871年1月13日馬雅各醫生致函向母會報告說:前星期五(就是1月6日)上午我們一批人離開台灣府,走了18、9英哩,下午抵達崗仔林(Kongana)。崗仔林已有14戶廢棄偶像,但只有2名,1兄1妹,由教會接納(指受洗)。近來自本地每禮拜日大約有30人到木柵參加禮拜。其實前往拔馬,較前往木柵近,但拔馬禮拜堂設備不夠(指坐位少),加上其他種種理由,他們選了木柵。他們大都在木柵有親戚。如果有上帝的祝福,這些慕道者(Inquirers)在下次守聖餐期(at
next communion season)能受教會所接納(指受洗),要拒絕他們現在所要求的,就是他們自力要建造教堂及傳道者宿舍(chapel
and helpe’s house)就很困難了。我希望時到萬事有好的結果(The
Messenger, May1871, p.104)。
據馬雅各醫生之上述函,顯然於1871年1月13日崗仔林還沒有禮拜堂;如果有,庄民怎麼需要跑遠路前往木柵參加禮拜?還要求准他們自建禮拜堂?據此函,在下次守聖餐期會有很多人受洗。是的,再據1871年8月16日馬雅各醫生之函,馬醫生參與問道理,也推薦多人領洗。所以若要推斷崗仔林建堂日期,應該以1871年較適當。
「一OO年來」是一本台灣教界難得的傳教者自傳,自有其價值。不過其敘述包括一些自父祖所得傳聞;這些傳聞(嚴格而言都要加一句「據說」等字樣),是否「史實」,均有吟味之必要。其他書籍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