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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荷西時期的宣教

鄭仰恩牧師在其「台灣基督教發展綜述」(收錄於《台灣大百科全書》) 一文,將基督教在臺灣發展的歷程可分(一)荷西時期的宣教,(二)晚清時期的第二波宣教,(三)日治時期的組織擴展,(四)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多元宣教發展等四個階段。玆錄其第一階段。可參見《教會史話》36-40,44-47 等文。

(一)荷西時期的宣教
基督教(即通稱的「新教」,Protestantism)在臺灣的發展始自17世紀的荷西時期。剛獨立的新教國家荷蘭於1602年在爪哇的巴達維亞(今印尼雅加達)建立「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於1624年進佔臺南安平,卻遲至1627年5月4日才有第一位荷蘭改革宗教會(Dutch Reformed Church)的牧師干治士(Georgeius Candidius)前來關照荷蘭官員和軍人的信仰生活。
西班牙人於1626年5月從菲律賓馬尼拉前來占領北臺灣,並有天主教神父隨行,先後在雞籠(基隆)、滬尾(淡水)、金包里(金山)、宜蘭等地傳教,但為期 較短,影響有限,1642年被荷人逐出臺灣。
荷蘭人在臺宣教工作以臺南安平附近新港六社的西拉雅平埔族為對象,逐漸向南北擴展。來臺宣教師約有30名,前期(1624-1643年)以干治士和尤羅伯 (Robertus Junius)兩位牧師為主,因致力研究平埔族的宗教慣習,宣教進展順利。1636年起在新港為男女孩童開辦學校,教授羅馬拼音及基本教理。後期 (1643-1662年)因漢人激增及政治變動,宣教發展漸趨遲緩,倪但理(Daniel Gravius)以新港語翻譯馬太和約翰福音,范布鍊(Simon van Breen)前往虎尾壠(Favorlang)地區開拓,教士會也試圖在蕭瓏(佳里)開設神學院。1661年鄭成功由安平登陸,圍攻熱蘭遮城,有五位牧師 殉教,其中以韓布魯克牧師(Antonius Hambroek)因妻兒被鄭成功俘虜,被迫進城勸降荷蘭長官揆一(Frederick Coyett)的過程最為悲壯感人。
由於荷西殖民勢力在臺期間短暫,宗教活動於鄭成功據臺後半世紀間逐漸消失。因荷蘭宣教師曾使用羅馬拼音教導西拉雅族,這些能使用書寫文字者被稱為「教冊 仔」,他們遺留的土地買賣契約通稱「蕃仔契」(即「新港文書」),晚至1813年(嘉慶18年)仍有紀錄。
西拉雅族將歐洲洋人視為「紅毛親戚」的想法也留存在族群的集體歷史記憶中,成為清末下一波宣教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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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2022 年 04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