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宣道會(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所派馬禮遜
(RobertMorrison, 1782-1834)是來華首位更正教(Protestant)宣教師。
馬禮遜受按立為牧師是1807年1月8日、同月26日倫敦宣道會就任,命他為駐華宣教師。當時英國東印度公司(The
East India Company)獨攬英華商務,經常有船隊到廣州,但礙於在中國傳教之禁令,不便讓馬氏搭公司船隻。於是他改道經由美國;時信仰復興(Revival)在美國勃起,教界熱烈贊助馬氏之行,國務卿麥迪臣(James
Madison,1751-1836)也備函給美國駐廣州領事卡靈頓(Carrington)請其襄助馬氏。同年5月12日馬氏搭美船Trident號敢航,繞道好望角,經馬來半島,歷113日到達澳門,時為1807年9月4日(禮拜五)
9月7日抵廣州,美領事暗以庇護,但倫敦會年供二百英鎊實難應付生活之必需,而時海禁
未開,中外人士不得自由接觸,華人授外人以華文亦被禁,勉強暗得一名楊廣明(
Abel Yun Kwong Ming )一名李(Le
Seen sang)習粵語及官話。1809年起任東印度公司譯員,同年結婚。得宣道會之同意,他一面辦公,一面翻譯聖經,往來於澳門、廣州間。1813年宣道會派米憐(William
Milne, 1785-1822)來,但遭官廳及公司反對,只好到馬刺甲,在那裡從事於刻版印書。1814年馬氏在澳門為27歲的蔡高(鼇才,Tsoa
A Ko)施洗;蔡高是馬氏傳道唯一的果子,也是中國首位更正教信徒。1813~1814年間馬氏譯新約出版,題「耶穌基利士督我主救者新遺詔書」。1819年馬氏得米憐之協助完譯舊新約聖經,後來於1923年在馬刺甲印竣||就是「神天聖書」21本。馬氏於1818年在馬刺甲設立英華書院(Anglo-Chinese
College),可稱為在東亞基督教學校之嚆矢。1815~1823年間馬氏的英語辭典(A
Dictionary of the Chinese Language)陸續刊出,第一卷是華英辭典(分三冊),第二卷是「五車韻府」的英譯(分二冊),第三卷是英華辭典(分三冊),全書有四、五九五頁。其他著述亦甚豐,不贅言。他於1834年病歿於廣州。
馬禮遜的來華,揭開了中國基督更正教傳教史的一頁;但在此我要提醒的就是更正教的另一支荷蘭改革宗(歸正)教會於十七世紀在台灣有一段傳教的史實。荷蘭首任宣教師干治士(Georgius
Candidius)的來台是1627年,早於馬禮遜的來華180年。當時台灣在荷人佔據下,宣教之對象是以土著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