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0 78 陳祚稟白水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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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史話 001-025

教會史話 026-050

教會史話 051-075


  1. 白河白水溪之遺跡

  2. 教務教案檔

  3. 陳祐稟白水溪案

  4. 郁永河反巴黎論

  5. 中西紀事

  6. 馬禮遜之來華

  7. 禁教令之弛廢

  8. 早期派員來華之宣道會

  9. 倫敦宣道會

  10. 沿海傳道家郭實臘

  11. 亞比絲喜美總會

  12. 美國歸正教會

  13. 英國長老會的宣道

  14. 縮影教會更料

  15. 記念賓威廉

  16. 杜嘉德駐廈門

  17. 全台紳民公約

  18. 天主教捲土重來

  19. 天主教的步伐

  20. 同治天主堂被毀案

  21. 台灣之開埠

  22. 杜嘉德聽到呼聲

  23. 馬雅各醫生應召

  24. 一八六五年五月

  25. 指向台灣府城


 

 

   

    甘為霖牧師在白水溪遭難,翌晨向嘉義知縣報案。署知縣名陳祚。欲知陳祚處埋本案之態度及經過,「教務教案檔」(第三輯)所收光緒元年510日(1875613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總署收福州將軍文煜文稱,據福建通商局同通呈,台港夏道詳報英國教士監物在嘉義縣白水溪地方被店仔口人乘夜焚燒教堂一案,可參考。夏道指分巡台澎兵備道夏獻綸,而監物(Campbe11之譯)當然是指甘為霖。

    夏道台移稱:「同治131223日(1875128日),據署嘉義縣陳祚稟,是日辰刻有洋人監物來縣面稱,伊在白水溪地方傳教,突被店仔口人乘夜焚燒住居慌忙逃走,幸未受傷。訊其起釁情由則稱添蓋教堂房屋,有吳志高聲言礙其祖墳風水,釀成事端等語。當飭役勇護送該教士赴郡(指府城台南),一面親赴查勘拏辦等情。

    「旋准駐台英國領事額勒格里(William Gregory )照會……吳志高藉稱有礙伊祖墳風水,乘夜將小禮拜堂燒燬。該處受教番民先有被牽牛隻毆傷情事,照請嚴加查辦。……陳祚稟復,會營勘得白水溪距店仔口十餘里,教堂與吳姓祖墳尚隔一山,四無鄰居,該教士所住草寮均已燒燬,其後面地上木料並無被燒。查詢該處受教屯番潘春等先有店仔口人偷牛,潘春同妻潘氏追趕,各被毆傷情事。遂即勒據總理吳亦修等交出吳福、吳安、黃侍、林鳥等四名(只有4名?)到

案。

  「訊據供認上年1222日一同往山砍柴,初更時候回至該教士草寮小息,開火吸煙,以致遺火沿燒該教士住屋,並非有心放火燬。詰其作何牽竊潘春等牛隻,並將潘春夫婦毆傷。據稱伊等與潘春素有嫌隙,此次住牽潘春牛隻係為挾嫌,與吳志高等無干。惟吳志高以吳福等為伊族人,吳福等吸煙遺火沿燒草屋,暨挾嫌牽竊潘春牛隻,並將潘春夫婦毆傷,不能先事約束,致滋事端。(以下提出解決辦法3條,1.吳志高所提)情願備銀150圓繳案,以為賠償該教士被

燒草寮等件及潘春等所失牛隻之費。2.其吳福等(即吳福、吳安、黃侍、林鳥4名)失火延燒草屋並挾嫌牽牛均屬不合,應各重責並枷號一個月示眾;3.仍由縣示禁阻教並取結。….」。夏道認為縣署「辦理尚屬平允」,咨呈請察照施行;甘為霖會認為公允嗎?

 

《台灣教會公報》 1960 主後1989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