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時期長老教會在臺的宣教

鄭仰恩牧師在其「台灣基督教發展綜述」(收錄於《台灣大百科全書》) 一文,將基督教在臺灣發展的歷程分(一)荷西時期的宣教,(二)晚清時期的第二波宣教,(三)日治時期的組織擴展,(四)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多元宣教發展等四個階段敘述;玆錄其第二階段。


基督教再度進入臺灣,是荷西之後兩百年的晚清時期。有兩個因素促成這一波由天主教和長老教會發起的宣教運動:一是歐美基督教於19世紀展開大規模海外宣教 運動,足跡遍及亞洲、非洲、拉丁美洲;二是俄、美、英、法等國和大清帝國於1858年(咸豐8年)簽訂天津條約,規定臺灣必須開放雞籠、滬尾、安平、打狗 (高雄)為通商口岸,並允許「在租界內自由傳教」。基督教因而被視為「蕃仔教」,是殖民勢力的一部份,宣教師和本地基督徒也被視為西方帝國主義的「同夥 人」。
臺灣開港後,來自馬尼拉的道明會神父率先於1859年抵臺,在艱困的環境和民眾敵視下建立前金庄(高雄市前金區)和萬金庄(屏東縣萬鑾鄉)等天主堂,並於 1887年(光緒13年)在北臺灣的和尚洲(蘆洲)設立教堂。間隔兩世紀多再度重建的宣教工作,在臺灣天主教史上稱為「宣教的回復」。
1860年,英國長老教會駐廈門宣教師杜嘉德(Carstairs Douglas)和駐汕頭的金輔爾(Hur Libertas Mackenzie)抵達淡水、艋舺訪問,提議以「醫療傳道」的方式開拓臺灣宣教。該會首任宣教師馬雅各(James Laidlaw Maxwell)醫生於1865年5月29日來臺,先在府城(臺南)傳道並施醫,後因民眾反對撤至旗後(旗津),1866年建立首間禮拜堂和第一所西式醫 館,有漢人信徒高長等受洗。相較於漢人傳教的困難,平埔族的皈信是一大突破。1865年底,馬雅各在英商必麒麟(William A. Pickering)陪伴下到府城周邊拜訪平埔社並施藥醫病。因西拉雅族視洋人為「蕃仔親」,因此善待馬雅各等人,自1869年起遂有新市、柑仔林、拔馬 (今左鎮)、崗仔林等平埔族教會開設,其中頭目李順義成為教會領袖。1871年,中部葫蘆墩(豐原)岸裡大社頭目潘開山(武干)因打獵受傷,經由必麒麟介 紹給馬雅各醫治,基督信仰又傳到巴宰族的岸裡大社、埔社(埔里)、內社(鯉魚潭)、牛眠山等地。
這段期間英國宣教師陸續抵臺,首位牧師李庥(Hugh Ritchie)積極在福佬、客家、平埔等族群中設立教會,也遠至東部後山的蟳廣澳(成功)等地傳教,更和夫人伊萊莎(Eliza C. Cooke)一起推動婦女教育。甘為霖(William Campbell)是出色的「荷蘭研究」學者,編有《廈門音新字典》(俗稱《甘字典》),創設盲啞教育的訓瞽堂,並提倡澎湖宣教;巴克禮(Thomas Barclay)則整合打狗及臺南兩地之「傳教師養成班」為「大學」(今臺南神學院前身),將廈門音聖經改譯為臺語聖經,推動白話字運動,創設聚珍堂並出 版《教會報》(今《
臺灣教會公報》),並增補杜嘉德的《廈英大辭典》。這期間入信的漢人信徒除了高長外,還有屏東鹽埔的吳著、鹽水的李豹、阿猴(屏東)的彭根、舊城的 黃香等,他們也發展出臺灣「基督徒家族史」(即基督徒家族代代經營發展且社會階層不斷提昇)的傳統。
晚清是臺灣政經中心逐漸北移的時機,也是淡水「開港」、與世界交會的歷史時刻,加拿大長老教會宣教師馬偕(George Leslie Mackay)於1872年3月9日抵達淡水並開拓驚人的宣教事業。他雖非正牌醫生,但藉助傳道旅行、拔牙、施藥(治療瘧疾的奎寧水),深具實效。馬偕具 語言天分,精力過人,在30年間創建60間教會兼診所,培育本地籍牧師2人、傳道師60人、女宣道婦24名,信徒2633人。他的足跡遍及中央山脈兩側的 北臺灣,早期以臺北盆地為主,後期才轉往蘇澳、宜蘭,並開設噶瑪蘭族教會,向南也到苗栗、公館一帶,更遠至花蓮港的加禮宛社。
第二波宣教的初期,面對臺灣民眾的排外情緒,宣教師透過醫療、教育、文字、社會服務等關懷人群的需要,並化解敵意和偏見。馬偕於1879年在淡水設「偕醫 館」,1882年創建北部高等教育濫觴的「��津學堂」(臺灣神學院前身),1884年開辦臺灣婦女首學「女學堂」。他娶臺灣女子張聰明為妻,死後埋在淡水 的臺灣人墓園,是認同本土的典範。
在這充滿敵意的草創階段,每遇政治動亂往往發生民眾迫害信徒、搗毀教堂的「教案」,其中情節重大者有1868年因「樟腦事件」引發的埤頭(鳳山)教案和 1884年清法戰爭期間民眾拆毀新店、艋舺等數間教堂的北部教案,個別案件則有臺灣首位殉教的莊清風��及甘�����霖的白水溪受困事件等。面對各種教案,宣教師 們堅忍不屈,展現傳統長老教�����「焚而不燬」的信仰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