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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專業且現代化的歷史檔案館 ──寫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宣教150週年前夕 |
鄭仰恩撰 《台灣教會公報》 3189期 2013年4月8-14日 p.14-15,長老教會總會歷史委員會英國尋根之旅 下。撰者是台灣神學院教會歷史學教授、教會歷史委員會主委,2013年1月14-24日帶領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歷史委員會英國尋根之旅。■我們仍相信「歷史是可用的嗎」?近一個多世紀以來,台灣島國及其子民長期經歷日本殖民政權及國民黨外來政權的威權統治,在政治認同和文化涵養上欠缺主體性,成為生活在歷史斷層裡的失根子民。很遺憾的,至少到1987年解嚴之前,一種「對歷史無知、對人冷漠、對土地無情、對社會疏離」的集體性格和心態,不但明顯可見於台灣社會裡,更不能免俗地滲透在台灣教會裡。我們必須承認,台灣子民因長期被外來統治者所奴化或馴化,而普遍罹患了嚴重的歷史失憶症和健忘症。面對這種困境,我們不禁要問:我們要如何重新認識歷史呢?歷史真的是可用的嗎?當代史家包斯瑪(William J. Bouwsma)在《可用的過去》一書中明確指出:「歷史不應該是專業歷史家的私有領域,就像神學、法學和醫學並不單屬於神職人員、律師和醫師一般。」換句話說,歷史研究應該回應社會大眾的需求並適切地成為公僕,這個公共社會需要「一個足以理解自身及其價值的歷史觀點,同時也認知其限制及其罪惡。」從基督教觀點來看,歷史除了指引社會人生的智慧外,它也應該反映基督教的價值觀並展現美好的另類典範。保羅提醒我們:「弟兄姊妹們,你們要常常留意那些美善和值得讚揚的事。一切真實、高尚、公正、純潔、可愛,和光榮的事都應該重視。」(腓立比書4章8節)換句話說,我們必須不斷留意並傳頌那些「帶有向上提升力量的事件或故事」。然而,重視歷史更牽涉到「歷史記憶」之保存的重要性。簡單來說,歷史有兩個層面,一個是歷史事實的層面,一個是陳述或記錄的層面;前者如果是「故事」(story),後者就是故事的「重述」(retelling)。但是,歷史的意義和功用往往取決於後者,也就是「歷史記憶的保存」。英國經驗哲學家柏克萊(George Berkeley)曾舉例說:「設想在一個無人曾經涉入的森林中,有一棵樹倒了下來,可是,如果沒有任何人曾聽到它的倒下,那麼,就歷史記憶的角度來看,這棵樹的倒下可曾發出過任何聲響?」用更激烈的表達方式來說,如果沒有歷史的記憶或重述,一個歷史事實可說不曾存在過,更不可能產生意義。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即將慶祝150週年的歷史時刻,我們是否願意成為一個重視歷史且珍惜史料的信仰團體?■海外收藏台灣教會史料的檔案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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