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是聲明與建議」在信仰上及神學上之動議

19723文版


 去年十二月廿九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了「對國是的聲明與建議」後,獲得多方面的反應。我以本長老教會總會總幹事的名義,謹向每一位誠心閱讀該聲明, 並給予我們指教的社會人士及教會內弟兄姊妹表十二萬分的感謝。為使教會內外諸位關心「國是」的朋友更進一步了解本教會發表「聲明與建議」在信仰上及神學上 的動機,本人想藉此機會向各位提出幾點報告與說明: 


 

一、我們非常感謝許多教會內外的朋友對於該「聲明與建議」的積極支持,使我們受到極大的鼓勵與安慰。的確,基督徒身處憂國之時,不應該只會說客氣話。過去我們總 是把「不要得罪人」當做十誡的第一誡,而忽視了基督徒對社會、國家應盡的責任。此次發表「國是」聲明完全是基於信仰的告白。此種動機是不容誤解的。

二、教會是否也干涉政治呢﹖該聲明發表後引起不少人士對此問題的質問。自從宗教改革以來及近代史之演變,傾向於政教分離後,教會確實不再如同中世紀時 之纏入政治。不過,除了少數保守派的教會以外,一般正統性的新教教會,都鼓勵其信徒要做有責任的公民,並參與社會上、政治上建設性的工作,進而做到「世上 的光、地上的鹽」。此即表明國家之存亡,基督徒亦有責任。

但是,以基督的教會為名,是否就絕對對社會上及政治上的問題不發言呢﹖其實不盡然,下面的兩件事情即不在此限:

當外來的政治壓力(或將)侵犯到教會之本質及她在地面上所要遵行的使命時;同樣地當外來的政治壓力侵犯到一般人權時,在此,人權即指人存在之尊嚴。

所以,由基督教信仰與倫理之觀點來看,如上述兩項事情被(或可能被)侵犯時,教會不得不為福音真理及教會本身而奮鬥;且要維護上帝賜與人的人權,因人 權的起源是上帝照自己的形像而賦予人的(創世記一章廿六-廿七節)。基督的教會若因此兩項而提出聲明,此種聲明並非政治性的,而是一種信仰的告白。如第二次大戰中德國告白教會之巴爾面宣言,最近南非洲的教會及羅得西亞的兩項宣言就足以為例。

三、提起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的主張,是根據人權是上帝所賜的信仰上之動機而建議的。因為我們相信如此才能革新內政,贏得國內外對政府的敬重,挽回國家的頹勢,使國家能得到上帝的祝福。

總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只是以基督教信仰的立場,在今日國家危急之時,發表「國是的聲明與建議」而已,這並不是政治行為。

 

總幹事 高 俊 明

主後一九七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