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自決』到『台獨』:不斷被加值的〈人權宣言〉

鄭睦群(淡江大學歷史系、馬偕醫學院全人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撰 《台灣教會公報》 3421期 2017年 9月18-24 日 p.21

40年後回首〈人權宣言〉
2017年8月13日,七星中會濟南教會舉行了「人權宣言40年週年感恩禮拜」與「新而獨立的國家座談會」,回顧當年發表〈人權宣言〉的種種,以及檢視目前台灣仍然艱辛的建國之路,也再次回應了1977年仲夏的獨立呼聲。
今日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下稱長老教會)已不避諱其支持獨立建國的立場,並且將〈人權宣言〉視為其宣告台獨與國家認同轉換的里程碑,這幾乎也是學術界的定見了;但若是對當代長老教會的國家認同進行更細膩的分析,會發現當時長老教會的國家認同其實尚未從「中國民國」轉移至「台灣國」,〈人權宣言〉最初的台獨成分也值得進一步商榷。
國家認同的三個向度
目前學術界對於國家認同的研究偏向後天的「建構」論,認為國家認同的塑造是一段漫長的動態過程,另外我們可以也從「族群」、「文化」與「制度」等三個向度來理解1970年代長老教會的國家認同。
族群認同為一個人由於客觀的血緣連帶或主觀認定的族裔身分而對特定族群產生的一體感,例如〈龍的傳人〉裡面的「黑眼睛黑頭髮黃皮膚」即是一例;文化認同是指一群人由於分享了共同的歷史傳統、習俗規範以及無數的集體記憶,從而形成對某一共同體的歸屬感,某些人不斷高唱至今的「中華民族」就是如此的刻意;制度認同則是基於對特定政治、經濟、社會制度有所肯定所產生的政治性認同,簡單來說就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差異。
當年中華民國政府對島內的人民進行單向教化,使台灣人接受中國是自己的祖國,並且進行文化上的同化。1950至1960年代的教育本質是黨化教育與狹隘的民族精神教育,儘管國民黨政府早已退出中國大陸,但是在國家認同上仍舊以其母土作為認同的指標。由於政府的教化策略明確以及掌握了國家機器,因此其國家認同塑造成效相當全面,影響範圍不分年齡(當然也包含了長老教會的廣大信徒),族群、制度、文化等三個層面皆是如此。因此即便是在國民黨的法統逐漸失靈的1970年代,依舊可以看到多年來政府的教化根基,台美斷交時在路邊高唱〈我愛中華〉的人們就是一個很好的寫照。
「威權」與「戒嚴」並非萬用的解釋
假設長老教會並不是完全獨立於國民黨的教化之外,那麼就可能存在著一段從「大中華」轉移至「台灣國」的過程,因為威權時代的單向教化依舊有其積極作用,多年來打下了穩固之「族群」、「文化」與「制度」認同的基礎。
但是許多關於長老教會國家認同的研究顯示,長老教會一向站在台灣本土的立場,過去只是受限於「威權統治」與「戒嚴時期」的無奈。如此的解釋彷彿長老教會是以原生的本質與其特殊的本土經驗成功地排除了國民黨政府統治下所形塑出的國家認同,既使身處於威權時代仍舊保持清晰且獨善其身的思路,得以在一片認同中華民國與中華文化的氛圍中,依然主張建立台灣共和國,也塑造了根植人心的台獨形象。
不過只要旁觀1970年代至今《台灣教會公報》的文章來看,長老教會確實存在著一段從「中華民族/中華民國/中華文化」走向「台灣民族/台灣國/台灣文化」的軌跡。過往研究太過強調威權與戒嚴的「洗腦」,導致日後充滿著「後設敘述」的色彩。或許在威權時代討論敏感的政治議題有危險性,那我們可以先撇開這類的話題,來看看1970年代《台灣教會公報》中關於家庭、時節與信仰中的族群與文化認同論述,會發現其中飄盪著濃厚的中國味。
1970年代長老教會「族群」與「文化」認同
1971年2月,《台灣教會公報》一篇談論過年習俗的文章是這樣寫的:「按照我們中國人的習慣,新春總喜歡說說吉利的話,雖然事實與效果不一定如此,但是至少使人聽了,心裡總比較喜悅滿意。」「我們中國人相逢便先問:『有幾個孩子了?』可見多子孫,這觀念還嵌在中國人的腦袋裡。」
兩個月後另一篇專文講述西方與東方教育的差異,認為西方父母看到兒女跌倒了雖然心痛,但是為了養成兒女的獨立精神,任憑他們自由發展。但「我們中國人就不一樣,父母親關心兒女,照顧得無微不至,台灣話說:『放了,怕飛去;拿著,怕捏死。』以至中國人一般來說,都比較缺乏獨立性。」最後說美國人的教育法值得借鏡,希望自己的兒子也能獨立自主。
1975年4月,一位學者評論著台灣民間普遍相信命運的慣習,「身為中國人的我們,自古以來相信命運。台灣民間俗語說『落土時,八字命』,即相信人一生的命運由誕生時的年、月、日、時所排列的『甲子』八個字決定。」而要逃避命運的桎梏,「唯一個方法就是認識創造生命的主宰,與祂保持密切的關係。」作者現時是積極鼓吹台獨的民間宗教學者,但在1970年代他卻以「身為中國人的我們」自居,將相信八字命運的脈絡置於「中國人」的民族性之下。
類似的族群與文化論述在1970年代相當普遍,而我相信他們撰文的當下並非全然受「威權」與「戒嚴」的脅迫。《台灣教會公報》的中國族群與文化大約持續到1980年代中後期,進入1990年代後才逐漸銷聲匿跡,並且開始勾勒「台灣共和國」的願景,大致上符合解嚴後台灣的社會脈動。事實上,〈人權宣言〉之台獨論述不同時期也有著不同的詮釋。
從自決、愛國、愛鄉、到獨立建國
 〈人權宣言〉發表後,不只引發國民黨政府猜忌與不同立場的社會、教會團體批評,許多在制度、文化與族群上高度認同中華民國的報刊也開始製造長老教會的台獨形象,甚至是越俎代庖,分析長老教會的台獨本質與淵源,成為一種煞有介事、似是而非的論述。
長老教會目前存在於台灣社會的台獨形象並非起始於內部,反而是來自於外部的書寫,甚至教會最初還認為這是外界的「誤解」。但隨著時間的演變,〈人權宣言〉原本的「愛國」變成了「獨立」,起初的「誤解」在今日成為了「驕傲」,〈人權宣言〉的台獨論述其實是事後不斷「加值」的結果。
長老教會在1977年與1978年的《台灣教會公報》上發表「澄清」,表示〈人權宣言〉的發表是因為愛國,與台獨全然無關,在解嚴之前的1980年代依舊是以「愛國」、「愛鄉」、「自決」為主軸。1987年12月,長老教會在全台分區舉辦「人權宣言10週年感恩紀念大會」,這是首次為〈人權宣言〉舉辦紀念活動,由一系列活動的發言來看,對〈人權宣言〉的詮釋依舊停留在「自決」,以及聲援蔡有全、許曹德主張台灣獨立的「言論自由」。
1989年4月7日,鄭南榕為了言論自由而自焚於其所創辦的自由時代雜誌社中,不僅引發台灣社會相當大的震撼,更對長老教會產生不小的影響。鄭南榕萬萬想不到,他的殉道引爆了《台灣教會公報》上對〈人權宣言〉的台獨論述。
《台灣教會公報》1937期頭版報導了鄭南榕自焚消息,該期社論〈從鄭南榕的「自焚」,傳道人應該感到羞恥〉一文最後提到:「1977年長老教會率先喊出『使台灣成為新而獨立的國家』,然而有哪位牧師真正在推動這項運動?蔡有全、許曹德為『台灣獨立』坐牢,鄭南榕為台灣獨立而『自焚』,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傳道人,你呢?醒醒吧!」蔡有全也在獄中投書《台灣教會公報》,呼籲具有台灣魂的台灣人要退出國民黨,並期待完成「台灣獨立建國大業」;許天賢說:「如果台灣的獨立,攸關全台灣人的安全與幸福,那麼,以進一步的實際行動來付之實踐,達成實現,才是我們應該努力以赴的,如此,南榕的『殉台灣』才有代價!」
在鄭南榕自焚之後,〈人權宣言〉在公共輿論以及各種學術會議中,就被定調為公開支持台灣獨立的宣言,原本的「誤解」反成為「驕傲」。
追尋歷史的軌跡
其實對〈人權宣言〉之詮釋有所演變並不是台灣特有的現象,英國〈大憲章〉簽訂當下的實情與其影響,與後來大眾所接受的事實也存在著程度不一的出入。歷史學本來就是站在此刻去研究過往的學問,即便是當事人口述也難以避免遺漏或選擇。〈人權宣言〉確實有其重要時代意義,但同樣具有高度的文本性,在各式各樣的場域中不斷往來進出,彼此相互豐富。不論是教會的國族認同轉換,或是〈人權宣言〉的台獨成分,記念40週年當下,值得我們更進一步的討論與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