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124 馬雅各之處境

首頁Home / 史話總目錄 / 教會史話題字/史話第一輯 史話第二輯 / 史話第三輯  /  史話第四輯 / 史話第五輯 / 史話第六輯 / 史話第七輯

 教會史話 126 -150

教會史話 151-175

教會史話 176-200


  1. 「臺灣今昔」

  2. 府城廟宇和聯境

  3. 水仙宮一帶是鬧市

  4. 看西街設教受挫

  5. 馬雅各回述挫折

  6. 在旗後建立教堂

  7. 天利行和必麒麟

  8. 馬雅各初訪平埔社

  9. 最早的領洗者

  10. 旗後醫務的進展

  11. 醫館管家黃嘉智

  12. 進鳳山縣治埤頭

  13. 首任駐台牧師李庥

  14. 馬雅各的家屬

  15. 三塊厝.莊清風

  16. 多難的一八六八年

  17. 民惡天主教

  18. 高長的受苦

  19. 用藥迷毒人

  20. 埤頭教會大劫難

  21. 莊清風殉教

  22. 馬雅各上書阿禮國

  23. 贖我罪過

  24. 馬雅各之處境

  25. 樟腦糾紛的解決


 

 

  

    1868年,英國長老教會駐台宣教師有2名,就是馬雅各醫生及李庥牧師。華籍傳道有陳子路、吳文水、一口回長、莊清風而配藥黃嘉智亦時常參與講道。

    馬雅各醫生是宣道團的首席,不過他於3月中旬經由廈門及汕頭,再轉香港52日始返台,帶回新婚的夫人。就在他不在期間,驚動所有信徒的重大事件,如高長被毆打及入獄,埤頭教會的大劫難,莊清風的殉教等,連串地發生了。

    當馬醫生返台時,只有旗後,也可以說有宣道中心的硝船頭是安全區,在區內有埤頭信徒十數名來避難而區外生命就無保險了。

    為了要求釋放高長,馬醫生曾於於521日,由署領事官及Captain Keppel率領的砲艦Janus號水兵同行,訪問鳳山縣衙門(TheMessenger, Sept.1868, p.190)530日高長獲釋。6月上書英公使阿禮國請求保護及交涉。614日由李庥牧師施洗4名,其中3名係埤頭避難者(The Messenger, Oct.1868, p.219);重建的埤頭禮拜堂於730日再受壯勇暴徒搶毀(The Messenger,Dec.1868, p.264)

    因為馬醫生是首席宣教師,官方通報往往就記外國教士馬雅各等如何如何。指控也逐漸集中於馬醫生。謠言洋人挖墓取屍眼,殺死嬰孩,剖心肝,放毒藥等,所影射的當然是馬醫生為主。據稱有前往拜某佛的眾,若佛不悅,被指示到埤頭禮拜堂址,抬佛人童乩就指一地點,挖之見有人骨及嬰仔之顱骨,眾驚愕,報告知縣,知縣令好好收存骨頭作為證據,即照會英領事吉必勳(John Gibson),內稱馬雅各教士常愛殺人,請吉領事捉拿教士及其幫手高長(The Messenger, Jan.1869, p.4)。吉領事就覆:「明日自帶教士赴知縣衙門」,然知縣來文衷示不欲領事官陪同。後來驗骨證明是猴頭犬骨。黃嘉替也曾回述台南府城教會報167168此事,並云如果是洋人所埋,為何不埋更深處?誣賴馬醫生殺人,實不該。

    11月底,馬雅各醫生住宅被焚毀,屬夫婦之財物,甚至衣物都失去。真相,見《教會史話》 126)報導云:傳聞英海軍軍官,佔領安平,在戰鬥中殺死華人30名以上,索一萬兩等發生;或者這是華人要報復採取的手段之一(Chinese Recorder and Missionary Journal,Vol.1, p.168)。當時官憲自必麒麟(W. A. Pickering)及馬雅各2人很會煽惑領事復行滋生事端者,要求將2人撤退唯英公使認為「該2人並無不守本分煽惑滋事之實據,反因地方官偏持意見,多受誣辱之害」。

 

《台灣教會公報》 2017 主後199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