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106 在旗後建立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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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會史話 126 -150

教會史話 151-175

教會史話 176-200


  1. 「臺灣今昔」

  2. 府城廟宇和聯境

  3. 水仙宮一帶是鬧市

  4. 看西街設教受挫

  5. 馬雅各回述挫折

  6. 在旗後建立教堂

  7. 天利行和必麒麟

  8. 馬雅各初訪平埔社

  9. 最早的領洗者

  10. 旗後醫務的進展

  11. 醫館管家黃嘉智

  12. 進鳳山縣治埤頭

  13. 首任駐台牧師李庥

  14. 馬雅各的家屬

  15. 三塊厝.莊清風

  16. 多難的一八六八年

  17. 民惡天主教

  18. 高長的受苦

  19. 用藥迷毒人

  20. 埤頭教會大劫難

  21. 莊清風殉教

  22. 馬雅各上書阿禮國

  23. 贖我罪過

  24. 馬雅各之處境

  25. 樟腦糾紛的解決


 

 

 

    18657月中旬,馬雅各醫生被迫撤離府城台南,就決定在「打狗」(Takao)—其實是旗後重新佈署。在旗後,有領事常駐,有英商天利行(Messrs. Mcphail& Co.)可協助。

    不久,杜嘉德牧師離別返回廈門。馬雅各醫生就先租一屋居住,利用其廳,星期日為幾位英籍民舉行禮拜,週日為當地住民醫療疾病。通過醫療,他逐漸獲得民眾之心為了救靈,他也努力傳福音。他一人兼兩職,是醫生,也是傳道者

不過他非牧職,不能施洗主持聖餐。

    186512同治411,馬雅各醫生在旗後終於租到一座兩進的厝,可任意改造起蓋了。業主是呂魁,其所立永遠租給約據如左:

   「立永遠租給約據呂魁,今有同治4年間,承父分遺厝屋一座兩進,坐址在街仔內大竹里歧後地方。其厝屋前至街路,後至謝宅,左至蔡家,右至街路水溝,上至椽瓦,下至地,自願永遠租給英醫生馬雅各代耶穌聖教。當日收足永遠租銀55068平:其厝屋內所有,聽憑英醫生馬雅各撤改,隨便起蓋禮拜堂厝,傳道理居住。自收足永遠租銀之後,醫生馬雅各永不納租,呂魁亦不得別生枝節唯來歷不明以及重張典掛,嗣後有人爭執言說,則呂魁當出頭承當,與英醫生馬雅各毫無干涉。至該業今欲有憑,立此永遠租給約據一紙,並上手老契3紙,統付為照。同治41x日。中友:葉仰號,葉心;在見母陳氏;代筆:蔡仁崎後汛官:黃日陞:立永遠租給約據:呂魁」。台灣私法所收載此約據,可能就是台灣長老會訂約最早者之一,故錄其全文。永遠租給,差不多就是買斷。又請注意「耶穌聖教」的字眼。

    18666月,馬雅各醫生在其所租的地建竣禮拜堂(Edward Band. Working His Purpose out. P.76)。這是長老教會在台灣建築的第一間禮拜堂馬雅各醫生高與地向母會宣道會理事Matheson氏寫信略云:「打狗雖然不能說比台灣的其他任何所在清潔,但至少尚適合宣教之推行及同工健康之維持。助手們感覺新厝舒服多,而我本人也常與前租用月50元租的厝來作比較。房間也廣闊,最近下午的聚會有時有50人出入,但仍可使眾注意聽道。醫療事工也順利地進展……」(Jas. Johnston, China and Formosa,p.170-l71)

  

 

《台灣教會公報》 1999 主後199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