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119 用藥迷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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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會史話 126 -150

教會史話 151-175

教會史話 176-200


  1. 「臺灣今昔」

  2. 府城廟宇和聯境

  3. 水仙宮一帶是鬧市

  4. 看西街設教受挫

  5. 馬雅各回述挫折

  6. 在旗後建立教堂

  7. 天利行和必麒麟

  8. 馬雅各初訪平埔社

  9. 最早的領洗者

  10. 旗後醫務的進展

  11. 醫館管家黃嘉智

  12. 進鳳山縣治埤頭

  13. 首任駐台牧師李庥

  14. 馬雅各的家屬

  15. 三塊厝.莊清風

  16. 多難的一八六八年

  17. 民惡天主教

  18. 高長的受苦

  19. 用藥迷毒人

  20. 埤頭教會大劫難

  21. 莊清風殉教

  22. 馬雅各上書阿禮國

  23. 贖我罪過

  24. 馬雅各之處境

  25. 樟腦糾紛的解決


 

 

 

  同治七年(1868年)傳道人高長在埤頭坐了牢五十天。三月十九日(陽曆四月十一日)高長在埤頭街上被毆打,逃入官衙,卻被收禁;至閨四月九日陽曆五月卅日早晨始被四名士兵從埤頭押送到旗後交給英領事。高長毫無犯法,但鳳山縣民藉口他用樂迷毒民婦予以重毆,官衙亦藉調查是否有此事實收禁之。以下錄史料一二。

  據馬雅各醫生向英欽差阿禮國稟報稱:(陰曆)三月十九日有傳教華人高長赴禮拜堂,行至埤頭街市,見有一瘋婦並多人,皆聲言如婦係傳教人予伊檳榔茶吃,以致如此。有一壯勇問高長是天主教人否?高長答云:「不是天主教,是耶穌教人」。壯勇一聞此言,遂將高長群毆甚重;高長逃入鄰近房屋,復將高長拉出毆打,搶去衣服,又逃入附近的官衙。若非逃入官衙,該壯勇等必將高長毆死。該衙門官員詢問此案,該壯勇供稱:瘋婦係傳教高長與食物,令其如此,方易從耶穌之教。而高長與瘋婦並不認識,該瘋婦亦從沒到禮拜堂去過。且瘋婦云;「並無可告高長之事」。雖然如此,而該官反將高長收禁。(以上文錄自;同治七年八月十七日英欽差阿禮國照會。馬雅各致Sir. J. Rutherford Alcock的英文報告見於Chlnese Recorder, vol.lp. 65-68)。

  清方的報告呢鳳山縣令凌樹荃稟報:據縣民程賽等稟稱,伊妻程林氏即林便涼,於本月十八目路過北門外,遇有奉教之打鳥陳邀伊妻人室,勸伊入教,伊妻不允。打鳥陳即喚教師高掌(指高長),在林便涼背上畫符念咒,茶中放入迷藥,勸令飲下。林便涼飲後回家,忽發狂病,聲言定要人教禮拜,才覺快活。十九曰,高掌登門邀林便涼前去禮拜,街鄰聞知,公憤不平,將高掌拏送。並據民婦王曹氏稟稱,伊媳王吳氏前往城外拾柴,有教堂內不知姓名人,送與檳榔喫下,伊媳回家後,忽然毒發,狂叫亂嚷,白將髮髻剪下,延今不能飲食,稟請拏究各等情(「教務教案檔」、卷一第一二七二頁)。

  最後在埤頭媽祖廟,領事與鳳山縣知縣會審之結果哪?云:前經被藥送毒之程林氏王吳氏病已痊癒,詢其藥之來歷,均稱記憶不清。據程賽供稱,當時因其婦程林氏看迎媽祖會經過,回家後精神慌迷,恐係受毒,其實並無確據,當以婦人無故外出致惹是非罪在本夫,將程賽笞責四十,與程林氏等一併釋放(「教務教案檔」卷二第一三六四、一三六八頁)。

 

 

 

《台灣教會公報》 2012 主後199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