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為霖及其書信集

首頁Home | 諸家論述總檔 |翁佳音曾宗盛 | 徐謙信 | 夏文學 | 江玉玲 | 郭東榮 | 郭正昭 | 李加恩 | 林昌華 | 林俊育 | 林暢有 | 盧俊義 | 阮宗興 | 王昭文 | 王成 | 蘇慶輝 | 謝大立 陳俊宏 |鄭仰恩| 張德麟 | 張德謙 |張妙娟

阮宗興 寫於20061130


以《福爾摩莎素描》為例,談與《使信月刊》及《台灣佈教之成功》之異同及其翻譯上的一些問題

壹、前言

甘為霖牧師 ( Rev. William Campbell1841-1921)清朝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摺稱他為「監物」,蘇格蘭格拉斯哥人,畢業於格拉斯哥大學與自由教會學院,後經英國長老教會選派,於18711210日航抵台灣,展開其長達四十五年又二個月的台灣宣教工作,是除了巴克禮牧師之外,在台服務最久的宣教師。[1]

雖然,有人拿之與北部加拿大長老教會的馬偕相提並論,號稱「北馬偕,南甘為霖」,可我想,或會有許多台灣教會史研究者不同意這種說法,並非甘為霖不適格,而是南部人材濟濟,個個臥虎藏龍,總不能顧此失彼也。例如,巴克禮Rev. Thomas Barclay,1849-1935,他在台六十年,手創台灣第一份報紙:《台灣教會公報》1885~[2],翻譯「白話字」新舊約聖經,創立台南神學院,在教育及文字事工方面,無人能及;又例如梅監務 ( Rev. Campbell N. Moody, 1865-1940),他在十年之間,開設了二十三間教會,英漢著作多達十四種,晚年更成為眾人尊敬的神學家…。事實上,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歷史委員會,亦曾於「馬偕博士逝世百週年紀念」系列活動之際,討論「南部宣教紀念活動」議案,[3]企圖挑選一位宣教師以與馬偕南北對映,却仍然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無法驟下定論。

不過,即便如此,在南部眾宣教師中,甘為霖仍是個令人刮目相看,鶴立雞群的一位。因此,若要談甘為霖及其書信集,我以為,至少有二個面向需要先加敘述,首先,即是他等身的著作,其次,才是甘為霖這個人,或者更精確的說,是史料下的甘為霖,畢竟是非功過一個人,蓋棺論定一個人,特別是歷史名人,當真談何容易呀!

 

貳、甘為霖之著作

我認為,甘為霖的作品內涵及面向非但指涉甚廣,而且,既專且雜,甚難一以概之,是以我們可略加區分,敘述如下:在早期台灣史方面,有荷翻英之史料譯作,諸如《荷蘭治下之台灣》Formosa under the Dutch,1903,此書坊間已有中譯本問世)[4],或複刻荷治時期之作品,如《新港腔馬太福音傳》The Gospel of St. Matthew in Sinkang-Formosan,1888、《法波蘭語信仰個條書》The Articles of Christian instruction in Favorlang-formosan,1896、《台灣佈教之成功》An Account of missionary Success in the Island of Formosa,1889此書已有中譯本問世[5];在教會羅馬字或相關的編著方面,有《聖詩歌》1900、《治理教會》1905)、《印行台南腔福音書刊備忘錄》1906與《廈門音新字典》1913;此外,還有其在台的宣教記錄,如《台灣佈教之成功》與《福爾摩莎素描》Sketches from Formosa,1915此書坊間亦有中譯本問世[6];以及一本專論:《中國的盲人》The Blind in China,1897,並重編教會經典史料:《台南教士會議事錄》Handbook of the English Presbyterian Mission in South Formosa,1910此書亦已加漢注重編複刻出版[7]。正如前言,甘為霖的作品,既專且雜,甚難一以概之,是以,在此僅挑二、三種最具代表性的著作,稍加釋。

 

一、《荷蘭治下之台灣》

首先,我們先談《荷蘭治下之台灣》,賴永祥認為此書「確實開拓了荷蘭台灣宣教史研究的路徑」[8],而甘為霖也確實是要「…透過翻譯,使英文讀者自己能够獲得第一手資料來源」。[9]為此,他搜羅大量相關史料,甚至親自赴荷蘭二次,以期使該書儘量涵蓋當時的所有面向與角度,目的要使「…我們知道,純粹的傳教而沒有適當的準備來滿足已打破偶像的人的精神需要,其效果是可疑的」。[10]是故,他將此書的資料編排為三個部份:

第一部份,「福爾摩莎概述」,資料選自法蘭汀Francois Valentyn的《新舊東印度誌》Oud en Nieuw Oost-Indien及甘治士的《台灣記略》。

第二部份,「福爾摩莎教會工作摘記」,譯自赫勞特J. A. Grothe的《荷蘭海外宣教檔案》Archief uoor de Geschiedenis der Oude Hollandsche Zending

第三部份,中國之征服福爾摩莎,資料來自《被遺忘的福爾摩莎》t Verwaerloosde Formosa of A.D. 1675一書。可惜,《荷蘭治下之台灣》之中文譯本,獨缺此部份,或因其早有中譯本之故,所以譯者未再重譯,連其後的五篇附錄亦缺如,頗令人有未竟其功之憾。

 

二、《廈門音新字典》

甘為霖編著之《廈門音新字典》A Dictionary of the Amoy Vernacular spoken throughout the prefectures of Chin-chiu, Chiang-chiu and Formosa,簡稱「甘字典」,於1913年由日本橫濱福音印刷株式會社首刷一千本,再由「《台灣教會公報》社」出版發行,是公報社一百多年來之出版物中,發行量及再版次數,僅次於《聖詩》之出版品,其之受歡迎,可見一斑。關於本書,賴永祥介紹道:

字典所收字數約有一萬五千,選自「康熙字典」、「十五音」外,也參照了西人所編漢字彙字典,如Morrison, Medhurst, Williams, Giles, Talmage(廈門音的字典)Mackay(中西字典)Father Couvreur, MacGowan(英華口才集)Hare等所編著。音取漳泉台通行的土音,因助手是林錦生及陳大鑼,較偏重於台南附近的腔口。大量參考漳州音「十五音」,其所列本字、訓用字都加以沿用。以單音字編成,按音而排。同白話字聖經一樣,用chts來分別二種的口音。有音無本字,就用訓用字,如找不出適合字者,音之後加表示無字。每字原則上佔一行,有簡單注解及用法。一字如有數音,該字就見於數處,如歌見於kokoa,目見於bákbòk[11]

不過,賴永祥在此所說的,甘字典「較偏重於台南附近的腔口」一事,是有些爭議,根據張屏生、張毓仁的比較研究,他們認為甘字典的「主體音系是廈門音,不是台南音」,而且「從幾個特殊詞彙的說法也可以看出,甘典不是採用台南方言來作為詞條編纂的依據」。[12]

至於,甘為霖窮數年之力,完成此書的目的為何?甘為霖在書前「頭序」中云:「…所以我緊來出力,大盼望這字典會幫助多多人識字即卡會曉盡本份。」只是,他未曾料及,百年之後的今日,在幾乎人人識字的台灣,此書反成研習閩南語的經典工具。

 

三、《台南教士會議事錄》

若說要評價甘為霖的所有著作,我以為《台南教士會議事錄》乙書,絕對是最重要的一本,它的獨特性,它的精確性,它的鉅細靡遺,它的無可取代,它的年代斷限1877-1910,對研究台灣教會史的人而言,不僅是案頭書,而且根本就是一座寶庫,它不但可單獨查詢使用,而且可與《使信月刊》The Messenger, 1850-1947[13]、《《台灣教會公報》全覽》1885-、《南部大會議事錄》1896-1927等三大史料系統,相互比對參照。我以為,要非經甘為霖嘔心瀝血的整理,本書或許已和1910年之後的台南教士會議事錄一樣,早就灰飛煙滅矣,以此而言,他真是功不可沒。

那麼,《台南教士會議事錄》是什麼?又何以始於1877年呢?對此,甘為霖解釋道:

在那時候,有二個獨立的宣教中心:打狗與台南分別持續的向「倫敦海外宣教委員會」報告,也各自從母會直接領取年度經費。是以,為了達成更佳的合一,及集中我們的力量,訓練本土教師及傳道之故,在1877年初,巴克禮轉至台南後,我們才開始召開「教士會」。[14]

因此,「會議成為英國長老教會在台灣宣教的合議制執行機構,掌管本地傳道者的養成及任免遣派、宣道用地禮拜堂學校醫院之取得及管理,宣教策略的決定及施行及其它,可謂無所不管。」[15]亦因其無所不管,故才包羅萬象,才堪稱寶庫也。

可即便《台南教士會議事錄》如此重要,它却「…是準備給英文讀者閱讀的,…」[16],是故,在使用上,亦有不少問題,特別是書中高達五百五十一個中外人名,包括單名、乳名、學名、字號,甚或平埔族土名,簡直是使用者的噩夢,因此,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歷史委員會計劃複刻本書之際,我決定趁機校注「索引」,並在出版時,除保留原書書後之索引外,又將索引單獨出版,[17]以方便讀者前後參照。

 

參、以管窺天,談甘為霖

龔書鐸在《辜鴻銘——文化怪傑:辜鴻銘評傳》序言中云:

在社會生活中,每天都要與人交往接觸,但對人的真正認識並不容易,即使是對同自己共事多年的人,也不一定有全面、準確的瞭解。對歷史上的人物,尤其如此﹔認識不易,評價更難。由於資料的不完備,或者是文獻本身的記述不真實、訛誤,或者是研究者的主觀所限等等,對歷史人物的描述、評析,往往出現與本來的面貌不盡符合的情況,或誇張或貶抑,難免存在片面性。[18]

職是之故,我以為,除非全面性的查考與搜集史料,並為甘為霖作傳,否則,所有對他的評論未免偏頗,甚至淪為以偏概全,以管窺天之見,而為後人所笑。因此,我想援引些史料,單就甘為霖的個性來談。事實上,這也是最難的部份,因為許多史料在提到甘為霖時,多著墨在他的豐功偉業、他的著作、他的日本勳章、他的白水溪歷險、他的盲校…,却幾乎不提他的個性,唯一例外的是,有些人說甘為霖甚疼愛小孩,例如,高金聲就說他:

早年佇木栅設逐款ê餘興,招細子來thit-thô新樓常常擺荼餅,請女學學生到伊ê庴,致意鼓舞囝仔,互歡喜就近主。[19]

此外,甘為霖也曾在筆記中透露出自己耿直、敢言的個性,即便面對「食人族」,亦堅持是非,不改其色,例如:

一天下午,經過Chiu-sia-hun時,我看到一群小孩高興地歡笑、大叫,正快樂地嬉鬧著。奇怪的是,他們手上都拿著滿滿的牛肉和骨頭,啃得津津有味。我問了幾個人,然後去到一個鄰近小木屋,裡面很雜亂,有個女人忙著做菜。大鍋子裡面裝滿湯和大塊的肉,兩張桌上擺滿了肉和骨頭。我發現這些東西是從兩個個人身上取下的肉,村民快把這兩個人吃光了,我內心的震驚無法言喻。我對那位女士表達我的厭惡,她却只是笑了笑,但是我堅持要表達我的憎惡之意,終於她生氣了回答道:「為什麼我們不該吃他們?他們砍了我丈夫的頭,砍了我姪子的頭,他們自己罪有應得。」[20]

以上這些例証,均為甘為霖給「外人」之印象,或陳述自己對事情的反應,可却未必真實反映了他的個性,因此,我甚感興趣的是,當他面對「自己人」時的反應,却又如何?于焉,我找了二則特殊的相關記載,摘錄於後,供大家參考,又因這二則事件的對象均是甘為霖的宣教同僚,在彼此身份地位對等的情況下,我以為,應更能顯露出他的個性來。不過,也請諸位千萬切記,這絕對是「以管窺天」之見。

 

一、甘為霖與牛津香腸

18733月中旬,甘為霖從安平搭船,沿東海岸北上,至淡水拜訪馬偕,經「八天愉快的相處」之後,再相偕自中壢、新竹一路南下,於44(禮拜四)抵新港,這天,甘為霖記錄說:

禮拜四下午我們抵達新港,與接待我們的人相聚甚歡,那些接待的人,視我們如謙虛的和平使者,為他們帶來祝福。晚間禮拜結束後,我把南部佈道所的事工跟他們簡單加以說明,他們好像很喜歡這個報告,並感到喜悅,因在福爾摩沙除了他們之外,還有很多人為真理努力成為上帝的見証人。

第二天上午我們早早就起床,跟馬偕生生誠摯告辭之後,我們一小隊的人踏上未完的行程,將近中午時我們在貓裡(譯註﹕Ba-nih,位於今之苗栗市)停下來稍微補充体力,…[21]

好玩的是,這一天,馬偕不但也有記載,而且著墨更多,甚至其日記上的標題就是「甘為霖與牛津香腸」[22],他說:

清晨早起,沿著舊路行走,傍晚時分我們來到新港,可愛的一天。

當我們坐下來吃飯時,甘為霖意識到這是多日相處以來的最後一天,因此我們應該要拿出最好的裝備出來。對我來講那很容易,因為我身上沒有帶什麼東西,因為我完全依賴當地的食物。而他有一些罐裝的肉品等物,在這些東西當中有一罐牛津香腸。當他將罐頭打開,裡面的東西看起來非常的誘人。而我知道那是非常油膩的食物,因此,我在想到底是要先咬一小口配飯呢?還是將整條香腸吃下肚裡去的時候,甘先生就將整罐的食物吃下肚裡去,並且在崇拜過後每一個人都休息了。大約半夜的時候,我聽見有人大聲喊我的名字,起床出去發現甘先生站在門邊,臉上一陣青一陣白,結果最後將所有的牛津香腸都吐還給土地母親了。他看起來真得很不舒服,不然沒有人能夠忍住不笑出來。直到早上他還是很不舒服,可憐的同伴。[23]

自此,我們可以從甘為霖與馬偕的記錄中,看出二人個性上的歧異:甘為霖「奇貨可居」,却「不懂」得分享,也不認為「go Dutch」有何不妥,甚至,或以為此乃小事一樁,不足掛齒,故無庸下記錄也;而馬偕先是「么鬼假細洱」,接著「幸災樂禍」,直到次日,看到甘為霖仍甚不舒服,才起憐憫心,說:「可憐的同伴」。二種不同反應,二顆赤子之心,二位宣教英雄。

 

二、火爆的會議

19081120日,「台南教士會」召開第771回會議,與會的牧師有甘為霖、宋忠堅、梅監務、廉得烈、戴美斯,醫生有安彼得、蘭大衛。會中總計討論八項議案,[24]其中除了討論會議日期、休年假、蘇文治人事等案各一件及彰化醫館補助款兩件,無什爭議之外,其它三件,才是此次會議的主軸。

事實上,其中的兩件又與「彰化副宣教中心」相關。因為,「台南教士會」與「彰化副宣教中心」之關係,常因補助款等諸問題,鬧到英國母會,故「台南教士會」在1028日會議上,宣讀「英國宣道會」秘書長Mr. Dale 的來函指示:

關於「台南教士會」與「彰化副宣教中心」的金錢關係。在新的會計年度即將開始之際,希望透過溝通,——在梅監務至台南時與之協商,能在金錢的援助方面,達到儘可能容易的結果。[25]

按理,本次會議應達成共識,可是,或因此案有明顯的指涉問題,導致爭議不休,是而,「台南教士會」寧可違背「英國宣道會」之指示,決議:「關於台南『教士會』與『彰化副宣教中心』的關係之事,延後討論。」也勿要擴大決裂。那麼,到底是誰在發飆,硬是不肯協商呢?對此,我們或可自下述之事件,找出蛛絲馬跡來。

接著,在本次會議中,又宣讀「英國宣道會」Mr. Dale 1023日的來函,指責「台南教士會」:

1.關於安排蘭大衛關閉彰化醫館來支援台南醫館,以便准許馬雅各於1909年暑期休假一個月之事,母會表示強烈反對。

2.母會誠懇要求注意:特別優待「教士會」中之一員的行為,將會導致宣教的不諧調。

有意思的是,即便面臨英國母會如此措詞強烈的指責,甘為霖仍然不為所動,依舊堅持己見,議事錄上還特別記載:「對於此二決議案,甘為霖未投票。」Mr. Campbell did not vote on those two resolutions,他的強烈個性,由此可見一斑。但也因他的強悍作風,導致梅監務極度失望,立即告病請辭,宣稱「基於梅牧師娘的病情及來自安彼德Anderson與蘭大衛的建議,他已寫信給『英國宣道會』請辭,並決定下月底離開台灣。」[26]梅監務的突然請辭,讓「彰化副宣教中心」的工作,頓時雪上加霜,影響中部宣教甚鉅。

至於第三件,有關阮瓊(乳名烏瓊,字韞玉,1884-1982要求改派教會一案,由於事涉複雜,將另文處理,在此略過不談,重要的是,在該案表決後,「議事錄」記載了甘為霖的反應:

甘為霖對此決議提出異議,乃基於此決議違反我們對「瓊仔」在129日所做的指示,此外,對個人之特惠會導致宣教的不和諧。

有趣的是,甘為霖反對此案的理由,與「英國宣道會」Mr. Dale的立論一樣,特别是,最末那句「導致宣教的不和諧」之原文discord in the Mission,竟與Mr. Dale的信之措詞全然相同,這擺明是在消遣Mr. Dale,且毫不掩飾的對「台南教士會」之決議,冷嘲熱諷。

我覺得,甘為霖的個性,正像他因目睹「森林美人」船案,就義不容辭地為中國官衙作證辯護,或像他因縣太爺推托,就硬闖彰化衙門一般,[27]他就是這麼耿直,這麼強悍,這麼不可妥協,其行事作風,容或有些爭議之處,但總是瑕不掩瑜。

 

肆、甘為霖的書信集

甘為霖在台宣教期間,均有作筆記的習慣,例如,當他去霧番部落時,「拿出書寫工具,開始在他們面前記下一點記事時,他們更加混淆了,害怕有什麼事正準備要加害他們,跟他們解釋又無效,而看來他們開始害怕起來,只得把筆記本放下。」[28]此外,他也曾在其它文章中談到:「我在後來的筆記裡提到…」等語[29],由此可見,他確有詳細的作筆記之習慣。其後,他再據此將之改寫,投到《使信月刊》發表,並據之整理出版《台灣佈教之成功》與《福爾摩莎素描》二書,可是,若稍加比對上述三份史料,就會發現它們之間,確實有不少歧異之處。蔡蔚群在《教案:清季台灣的傳教與外交》書中,就特別提到這種現象:

根據甘為霖於一八八九年出版的《台灣佈教之成功》An Account of missionary Success in the Island of Formosa一書記載,他與標天才夫婦求見知縣時,雙方針對案件發生原因,曾有過「冗長的討論」an almost endless amount of discussion文中似乎對陳祚的處理程序略有微詞。但是甘為霖於事發當時的兩份報告中(分別是給駐打狗英國領事和倫敦英國長老教會母會),提及他與陳祚的會面經過,却只形容為「簡短的討論」some little discussion,對地方官亦無明顯的抱怨,與《台灣佈教之成功》所記明顯不同。而且就同一事情的記憶而言,事發十餘年後的記錄,竟然比事發之時的記錄詳細,也頗不合理。所以,甘為霖在《台灣佈教之成功》中對陳祚的指控,其真實程度令人懷疑。[30]

在此,蔡蔚群能點出這些歧異之處,也算是心思細密了,只可惜,他未曾紮實閱讀史料,殊不知甘為霖有筆記之習慣,而胡亂猜疑,甚至將之歸罪於甘為霖,暗示他有說謊嫌疑,我認為,對「牧師」而言,此乃非常嚴重的指控,是而,毫不客氣的加以點破:

事實上,蔡蔚群就認為甘為霖對陳祚的指控,有說謊嫌疑。理由是,同樣的白水溪事件,同樣的甘為霖,何以《使信月刊》The Messenger與《台灣佈教之成功》An Account of Missionary Success in The Island of Formosa記載不同?而且「就同一事情的記憶而言,事發十餘年後的記錄,竟然比事發之時的記錄詳細,也頗不合理。」可是蔡蔚群呀,你怎麼不多用點心比對呀!你可知道,即便是同樣的事件,同樣的甘為霖,可登在《使信月刊》與《台灣佈教之成功》的文章卻沒有一篇是相同的嗎?就拿《台灣佈教之成功》中甘為霖的第一封信1872/2/20與《使信月刊》同封信1872/6比較,就會發現,相同的部份僅十分之一耳,而且,同樣也是,「事發十餘年後的記錄,竟然比事發之時的記錄詳細」,這又怎麼解釋呢?甚至,有時候,甘為霖心血來潮,還會把二封信剪成一封信,如給馬雅各信1872/6/3與宣道會財務信1872/6/16即是如此。至於「冗長的討論」與「簡短的討論」這類形容詞或名詞之不同,更多不可細數,如何能據此就下結論說:「對陳祚的指控,其真實程度令人懷疑」呢?如果蔡蔚群是法官,斷案卻如此糊塗,那麼黎民百姓可要燒香拜佛,自求多福了![31]

由於,我上述文章旨在評論蔡蔚群《教案:清季台灣的傳教與外交》書中,對史料的併凑、誤用與解釋,像寫歷史小說,故在史料比對方面,著墨不多,亦不够精確。可在談到甘為霖的書信集時,我覺得應不厭其煩的陳述清楚才是。

 

一、書信內容之異同

由於甘為霖的筆記原稿早已亡佚,而其書信又累經不同年代之整理,分別出現在《使信月刊》、《台灣佈教之成功》與《福爾摩莎素描》中,只是其書信數量龐大,年代跨距甚長,很難逐一比對,因此,我們僅能挑甘為霖的第一封信,為例証,詳細評比,看是否真是「即便是同樣的事件,同樣的甘為霖,可登在《使信月刊》與《台灣佈教之成功》的文章卻沒有一篇是相同的嗎?」若然,其之不同,又有多少?此外,像「『冗長的討論』與『簡短的討論』這類形容詞或名詞之不同」,又有多少?又,稿件在《使信月刊》編輯過程中,遭剪裁潤飾的情況又如何?

甘為霖的第一封信,寫於1872220日。《使信月刊》將之分別刊登於同年的67兩個月;而《台灣佈教之成功》與《福爾摩莎素描》兩書,均置該文於第一篇。為方便對照比較,在此以《台灣佈教之成功》為本,製表如下:

 

 

頁數

行數

每行平均字數

總計

相同字數

《使信月刊》

5.2

143

13

1,859

443字與《台灣佈教之成功》相同

《台灣佈教之成功》

13

264

8

2,112

 

《福爾摩莎素描》

2.8

172

11

1,892

1331字與《台灣佈教之成功》相同

 

由此可知,即便《台灣佈教之成功》與《福爾摩莎素描》內容較一致,可都還有近半數的差異,至於《使信月刊》,它的差異更大,若與《台灣佈教之成功》相此,相同的部份僅五分之一耳。是故,若只依此,就斷言「頗不合理」,就說甘為霖的「真實程度令人懷疑」,則未免失之輕率也。

至於,該信中「形容詞或名詞之不同」之處,更是不勝枚舉,信手捻來,就是「一托拉庫」,譬如:

 

 

《使信月刊》

《台灣佈教之成功》

《福爾摩莎素描》

府城城牆厚度

14

15

 

府城城牆長度

超過7

56

5

與府城比較的城市

泉州與上海

泉州與漳州

 

醫院與教會距離

走路5分鐘

走路5分鐘

走路10分鐘

附近植物

可可樹與橘子樹

檳榔樹與橘子樹

檳榔樹與橘子樹

府城至木栅徒步時間

10小時

9小時

 

宣教工作時間

 

6

2

木栅禮拜堂容量

3~4百人

2百人

 

柑仔林與木栅之距離

45

3

 

 

僅僅一封信,彼此相同之處,僅只五分之一,就可找出這麼多「形容詞或名詞之不同」之處,況乎其它?以此觀之,蔡蔚群待之如獲至寶的「冗長的討論」與「簡短的討論」之爭,在此俯拾皆是,簡值是蔽帚享之千金,何足道哉!

此外,我覺得,《使信月刊》與《台灣佈教之成功》內容相同的比例太低,不合理的低,乃另有原因,應是遭《使信月刊》編輯剪裁之故也,若我們仔細比對,就可看出,甘為霖給《使信月刊》的信,常常整段的被删除,且在每封信起頭之處,亦都有改寫之痕跡,幾乎沒有一封是不變的。相反的,也有些《使信月刊》的信件,並未收入《台灣佈教之成功》書中,如:1872326日;814日;1231日;187335日等等均是。

比較不同的是,《台灣佈教之成功》與《福爾摩莎素描》這二本書,前者,將甘為霖的筆記置於第十五章,共三十節,完全保留其書信形式,有日期,有地點,有順序,井井然,有若遊記,甚至可據之為甘為霖作年表;而後者共五十節,甘為霖在序言中云:「雖然有兩三個獨立篇章曾經限量發行過,但在此已全部重新編寫,並且加入了一些新發生的事件。」[32]也正因「已全部重新編寫」,所以,基本上已去除書信格式,删掉年份與日期,成為主題式文章矣。若以〈嘉義的經歷〉為例,它保留《台灣佈教之成功》中,每年的「丟石頭活動」記事,另再補入1906年嘉義大地震事件,有時還於文中插入其它資料,如〈歐洲人的公正〉文中,補入「基督教宣道會」及《使信月刊》的文章等等。可即便如此,却仍不免時有出現幾月幾日,或禮拜幾等字眼之情況。雖然,此二書的功能互異,內容有別,但對暸解百年前的宣教過程,均甚有益。

 

二、以《福爾摩莎素描》為例,談書信翻譯上的一些問題

翻譯本來就難,要翻譯得「信、雅、達」,尤難,可我以為,要翻譯甘為霖的書信,更難。我曾在校注甘為霖的《台南教士會議事錄》時,就明白點出這種困難:

其中大半是用羅馬字拼音的閩南語人名,可卻無音標,可供檢証,例如,Ng這個姓氏,它可以是黃,也可以是阮,若此人是教界名牧,如黃信期,如黃俟命者,我們當然不會搞錯,可像是Ng Bu,就有問題了,旗後百週年特刊說是黃武(1969),而岡山百週年特刊則寫阮武(1967)。同樣的問題也出在Ong(可以是王,也可以是汪),及Te(可以是戴,也可以是鄭)的辨識上面,真叫人如履薄冰,生怕突槌,陰溝翻船也。

除了同音不同字之外,還有同字不同音的情況,例如:在正文中,徐賞有四則寫Chi Chiu,二則寫Siu-a;謝水有一則寫Chia Sui,四則寫Sia Tsui。麻煩的是,在索引中,徐賞與謝水,則本人與分身俱列,分居二處。[33]因此在校注時,必須多費功夫去証明二者確屬同一人。

更麻煩的是,古人常常有許多名字,諸如乳名、學名、字號,甚或平埔族名,可是《台南教士會議事錄》卻往往只寫其一,而缺其餘,或無姓氐,只記單名者,在在造成校注上的困擾。[34] [35]

亦即,名為翻譯,實則邊翻譯邊考証也。此乃因那些人名,並非張三李四之輩,豈可胡亂併湊了事?即或不然,白紙黑字,徒然貽笑大方也。我們就以《福爾摩莎素描》中文譯本為例,來說明若不謹慎戒懼,邊翻譯邊考証,却又如何?事實上,關於《福爾摩莎素描》的翻譯,問題委實不少,可約略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嚴格而言,不算有錯,可事實上却不對。例如,它用天主教的名詞來翻譯基督教的作品,閱讀起來格外突兀,例如:副主教、告解p.18、告解瓶p.17 0、天主p.31,85、助祭p.45,88、聖保祿p.140,142、《山邊寶訓》p.143等,這些本亦無妨,知其意便是了,可是,對像「告解」這類涉及教義的名詞而言,問題就來了,畢竟基督教既無此意函之教義,亦無「告解」之儀式,我覺得,既然要翻譯了,却連基督教與天主教之別,均搞不清楚,這確實是很誇張的錯誤。

第二類,關於人名或專有名詞的翻譯部份,幾乎都是毫無考証,胡亂猜測之音譯,加上譯者對教會羅馬字又外行之下,所犯的錯誤,例如:阿群A-chun,阿春,應是李春生,p.41、吳至高(應是吳志高)、侯喜(應是潘候希,p.83、陶恩Toa-un應是郭大恩,p.67、曾志賢(應是曾持衡,p.202、廖隆Law Liong應是盧良,p.198Ng Tsok-Pang(應是黃作邦,p.321、湯牧師Tiong應是高長,p.153、尪公紀念館(洪公祠,p.220、永信聖詩(應是《養身神詩》,p.209、朝下墩Chau-e-tun應是草鞋墩,p.203,…平心而論,若要求字字皆考據,個個有所本,亦屬強人所難,所以,我認為,若真不曉得正確譯名,應可用「」引號來提醒讀者,強調其譯名之有待商榷。(《台灣佈教之成功》一書,已儘可能的將不詳之譯名,用「」引號加以標示出來矣!)如此這般層出不窮的錯誤,事實上,已大大減損其譯作之價值。

第三類,則純屬翻譯的錯誤,例如,在〈老鼠當早餐〉一篇中云:

但是我下令,全村都不准吃老鼠,如果再把老鼠煮來吃的話,我將會開除他教會的身份。[36]

乍讀之下,好像甘為霖很霸道,很專制,連人家吃老鼠都管,還恐嚇要開除會籍,可事實上,却全然漏譯、錯譯了內文,它的原文是:

However, I did not deign to argue the matter, my only reply taking the form of a direct snub by calmly saying to him: “ It’s doesn’t matter ; my ban applies to the whole tribe, and any more cooking of rats for me will result in your instant dismissal.[37]

依此,其譯文應該是:

然而,我不打算爭論此事,我唯一的反應是,平靜地,直指其非的對他說:「那倒無所謂,我要求全村,若有任何再為我煮老鼠之事,將會使你立即解僱。」

如此翻譯,可謂失之毫釐,差之千里也。此外,還有更奇怪的誤譯,例如,於〈白水溪的驚險逃脫〉中道:

有些路人還以為我是為了教堂而去搶奪財物。[38]

很奇怪吧?怎麼路人會以為甘為霖去當強盗呢?事實上,全然不是這回事,我反覆閱讀原文數次,就是不懂,何以下列原文會翻成那樣:

Some of the on-lookers recognized me as being the one who had been there before trying to secure property for Church purposes.[39]

它的意思應該是:

有些路人認得我就是,曾經在當地嘗試保護教堂用途之房產的那個人。

這般翻譯,讓甘為霖,搖身一變,淪為盜賊,如此,就已非差之千里,所能解釋矣。

第四類,不忠於原著,既非直譯,也非意譯,其跳譯、漏譯,甚或隨意改譯之處,未知何故,幾乎,幾乎每篇每段均有,若拿原書與譯本稍加比對,即可查覺。例如上述〈老鼠當早餐〉之引文,即可明顯的看出其脫漏之處;而上述〈白水溪的驚險逃脫〉之引文的下一行亦如是,文中僅說:「這個縣衙很大,吸引了許多鄰近的人群前往湊熱鬧。」可其原文却是:

where not only the large court, but even the walls and roofs of the adjoining houses became covered with an eager and excited crowd.

它的翻譯應該是:

不僅在若大庭院裡,連鄰近房屋的圍牆或屋頂上,都擠滿焦急、興奮的群眾。

如此翻譯,真叫人不知從何說起。至於其它零碎之問題,如將名帖或名片Chinese Card, p.159,誤譯為「狀紙」,或將「中國人」Chinaman一詞,隨意譯為漁夫p.11、鄉民p.12、中國人p.25與華人p.41,如此諸多錯誤,在此,無法逐一列舉,只能建議讀者,不可盡信其書,特別在引用時,當不厭其煩的詳查原文,以免概括承受其誤。以上這些林林總總的問題,我覺得,都是很離譜的錯誤。

整體而言,我認為,《福爾摩莎素描》的中文譯本,既不「信」,也不「雅」,更不「達」,依我之見,若能逕讀原著者,「中文版」不讀也罷。

 

伍、結論

據我所知,截至目前為止,尚無任何人對甘為霖,這位精力旺盛,到處趴趴走的蘇格蘭宣教師,做有系統的研究。可即便如此,仍或有人想知道些問題,例如,就曾有人提及,甘為霖的中文字寫得歪七扭八,那麼,他的漢文根基如何呢?又例如,他曾用教會羅馬字寫過《治理教會》一書,那麼,他的閩南語說得如何呢?此外,正如前文所述,「馬雅各二世休假」一案,我們可說他霸氣十足,但是否可換個角度,重新觀之:或是因甘為霖與其父馬雅各一世,私交甚篤,故極度力挺,即便得罪英國母會,亦在所不辭,而稱讚他有情有義哉?由此可知,我們對他的暸解,是僅止於皮毛,僅止於「以管窺天」,對如他這般重要的人而言,委實可惜之至。

至於他的書信,除了已搜集於《台灣佈教之成功》與《福爾摩莎素描》二書之外,還散佈於《使信月刊》及《英國長老教會海外宣教檔》Presbyterian Church of England Foreign Missions Archives, 1847-1950而這些書信數量之多寡,[40]是否重覆,等諸問題,則根本尚無任何統計、比較或分析,更遑論其它了,此亦頗令人遺憾。

 


[1] 其間,甘為霖曾休假五次,每次平圴二年:1878年11月25日至1880年11月20日;1887年1月31日至1889年11月9日;1895年3月4日至1897年3月3日;1901年12月5日至1903年11月9日;1909年3月26日至1911年年初。

[2]《台灣教會公報》在百多年間,也屢因政權更替、教會合一等緣故,而變更其名,從創刊時的《台灣府城教會報》(1885),到《台南府城教會報》(1892),再到《台南教會報》(1906),又自《台灣教會報》(1913),改為《台灣教會公報》(1932),從此定名至今,已逾七十年矣。

[3] 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第四十七屆總會教會歷史委員會第二次委員會議錄〉,未刊稿,2001年2月13日。

[4] 甘為霖英譯,李雄輝漢譯,《荷據下的福爾摩莎》(Formosa under the Dutch),(台北市 : 前衛,2003)。

[5] 甘為霖著,陳復國譯,《台灣佈教之成功》,(台南市:教會公報出版社,2007)。

[6] 甘為霖著,許雅琦、陳珮馨譯,《福爾摩莎素描 : 甘為霖牧師台灣筆記》(Sketches from Formosa),(台北市 : 前衛, 2006)。

[7] 甘為霖編著,阮宗興校注,《台南教士會議事錄》(Handbook of the English Presbyterian Mission in South Formosa),(台南市:教會公報出版社,2004)。

[8] 賴永祥,〈荷蘭台灣宣教史的開拓〉,《教會史話》第一輯,(台南市:人光出版社,2000,二刷),頁112。

[9] 同註4,頁2。

[10] 同註4,頁3。

[11] 賴永祥,〈廈門音新字典〉,《教會史話》第一輯,(台南市:人光出版社,2000,二刷),頁95。

[12] 張屏生、張毓仁,〈甘為霖《廈門音新字典》和打馬字《廈門音个字典》的音系比較及其相關問題〉,頁8-10。

[13] 《使信月刊》(The Messenger,1850-1947)原稿起終年代遠超過百年,在台分別典藏于台灣神學院史料館及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史料館,經歷史委員會與公報社合作,已將其數位化,或在短期內即可發行紙本與數位版。

[14] 同註6,頁44。

[15] 賴永祥,〈台南教士會議事錄〉,《教會史話》第四輯,(台南市:人光出版社,1998),頁229。

[16] 同註6,頁37。

[17] 甘為霖編著,阮宗興校注,《台南教士會議事錄索引》,(台南市:教會公報出版社,2004)。

[18] 黃興濤,《辜鴻銘——文化怪傑:辜鴻銘評傳》,(台北市:知書房出版社,2001),頁15。

[19] 高金聲,〈甘牧師〉,《《台灣教會公報》全覽》,(台南市:教會公報出版社,2004),第七冊(1920-1924),第441卷,1921年12月,頁2。

[20] 同註5,〈Chiu-sia-hun的食人族〉,頁99。

[21] 甘為霖著,陳復國譯,《台灣佈教之成功》,(台南市:教會公報出版社,2007),頁120。

[22] 林昌華譯,〈甘為霖與牛津香腸〉,《馬偕日記》,未刊稿,譯作日期不詳。

[23] 關於Campbell and Oxford sausages一文,為林昌華依〈馬偕日記〉手稿,逐字校對,打字而成,未刊稿,其原文如下:

Early up and on the old track we found ourselves at Sin-kang in the eve. of a lovely day. When we sat down to our meal Campbell remarked it would be our last together likely for many a day and we must make our best turnout.  Well that was easy for me. for I had nothing with me, depending entirely on native food. He had a few tinned meats etc. amongst other things a tin of Oxford Sausages. Out it came was opened and looked very tempting. I knew however it was very rich food So took a bit of one and went into the rice or rather put it into my digestive organ. C. finished the tin and after worship all retired. about midnight I heard my name called aloud got up and found C. at the door. With all his might and main giving the Oxford sausages to Mother earth. He was really sick. Otherwise one could not keep his gravity. Till morning he was quite ill, poor fellow.

[24] 同註6,771,頁950。

[25] 同註6,770.2,頁947。

[26] 同註6,773.1;2,頁952。

[27] 請参閱〈進入彰化〉,同註18,頁248-249。

[28] 同註19,頁128。

[29] 同註5,頁63。

[30] 蔡蔚群,《教案:清季台灣的傳教與外交》,(台北縣:博揚文化事業,2000),頁135。

[31] 阮宗興,〈是耶?非耶?——對蔡蔚群的《教案:清季台灣的傳教與外交》乙書的幾點意見〉,《台灣史料研究》第20期,2003,頁87。

[32] 同註5,頁5。

[33] 另有盧燦內文寫Lo Chan,索引卻變成Law Chan的情況。

[34] 梁沈(字潛德)就是個例外,在索引中分別標示Niu Tim與 Chiam-tek。

[35] 阮宗興,〈介紹一本特殊的教會史料――兼談校注甘為霖的《台南教士會議事錄》的一些問題〉,《台南教士會議事錄》,(台南市:教會公報出版社,2004),頁14。

[36] 同註5,頁113。

[37] William Campbell,Sketches from Formosa,(台北市:南天書局,1996),p.131。

[38] 同註5,頁81。

[39] 同註36,頁99。

[40] 在《英國長老教會海外宣教檔》中,甘為霖的信件手稿共55件。

 

 

          

 首頁Home/ 本土信徒總檔 / 教會史話總 / 宣教師人物總檔 / 外國神父修女列傳 / 日人列傳總檔 / 原住民信徒 /  諸家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