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宗興
《台南教士會議事錄》
2004 (聚珍堂史料6)
之導讀
一、關於甘為霖的《台南教士會議事錄》
我相信,凡對台灣史或台灣教會史有興趣的人,或多或少,都聽過甘為霖的名著:《台南教士會議事錄》[1]乙書。可是,真正有機緣看過的就不多了,至於有幸能擁有「影本」的,要非輾轉拷貝自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史料館,就是影印自國外著名圖書館,我以為,全台絕不超過半百之數。
《台南教士會議事錄》之所以難得,乃是因為在1910年該書出版之際,甘為霖只印行一百本,且加上編號,並在扉頁聲明:
這本有版權的書為非賣品,僅印行一百本,供私人傳閱。[2]
百年前,在英國僅印一百本,百年後,在台灣,當然非比尋常的罕見。五十年前,黃武東訪英時,曾自甘為霖的女兒甘真珠(Margaret
Campbell)手中獲贈一本,[3]可惜該書早已不知去向了。因此,台灣的《台南教士會議事錄》全是「影本」。據我所知,目前約有二種版本在研究者手中流通:「總會史料館」的是出處未詳,編號65的「影本」;台灣神學院史料館的是,得自紐約協和神學院未注明編號的「影本」。[4]
也正因為難得,故目前為止,對該書做有系統的研究與挖掘的,唯賴永祥一人耳。他的《教會史話》中,引用《台南教士會議事錄》之處,不勝枚舉,諸如〈教士會議設男中學〉、〈中學頭班生潘阿炎〉、〈傳道李文盛及其裔〉、〈李本蘇得婚約案例〉等等,俯拾皆是。幾乎從1877至1910年間,[5]所有與教會相關的人、事、地都有記錄可查,光是所涉及的中外人名,就高達551個之多。[6]對此,賴永祥就說:
在此手冊裡,議事錄要點(Council
Minutes,有307頁)當然是最主要的,但請不要忽略,其前有序(Preface)、目次、緒言(Introduction,有32頁),而後有極詳細的「索引」(Index,有97頁)。編者曾努力將,議事錄所出現的每一個人,每一個地方,每一個題目,用字母順(Alphabetically),兼用年代順(Chronologically)表列,加上有相關互見(Cross-references),誠周到。[7]
可是,為什麼此書記載的第一次會議,是始於1877年1月10日,而不是更早呢?若說,1865年就來台的馬雅各(Dr.
Maxwell),只是孤單一人,不能成會,可李庥(Rev.
Hugh Ritchie)在1867年底也來了呀,接著來的是1871年的德馬太醫生(Dr.
M. Dickson)及甘為霖,更遲些,還有1875年的巴克禮(Rev.
Thomas Barclay),1876年的施大闢(Rev.
David Smith),可他們為何延宕至1877年才組織教士會呢?此外,在教士會出現之前,這些宣教師是如何運作教務的?他們之組成教士會的動機又是什麼?關於這連串的問題,甘為霖的解釋是:
在那時候,有二個獨立的宣教中心:打狗與台南分別持續的向「倫敦海外宣教委員會」報告,也各自從母會直接領取年度經費。是以,為了達成更佳的合一,及集中我們的力量,訓練本土教師及傳道之故,在1877年初,巴克禮轉至台南後,我們才開始召開「教士會」。
依此,我們可以清楚看出教士會成立的背景及其目的,而這本書就是他們的會議記錄。當然,我認為,我們在使用本書之前,若能對之有較完整的理解,絕對是有所助益的。例如,甘為霖說,教士會之會議,依其召開的性質,可區分為例會(Ordinary
meeting)、續會(Adjourned
meeting)與特會(Special
meeting)三種,其區別方式,則以月份的英文字体標示出來:
當月份名字由一般字体印出,就表示該次會議是處理各種宣教事務的例會;當月份名字是斜体字,就表示該次會議是續會;若是小體大寫,就表示該次會議是特會。[9]
當然,我們也要清楚知道,上述這種標示方式,是甘為霖為出版而加註的,絕非原來的記錄方式,那麼,原件的記錄又是怎樣呢?他在緒言中,就首先加以說明:
在我們的會議記錄原件中,每個會議前面,均註明日期、時間及開會地點,主席的名字(每位成員依名字的字母順序,輪流當主席),接著的是開會禱告者,之後,按慣例由書記依報告、提案或決議做成草稿,在會議中宣讀,若有需要則修正措辭,再查看所陳述的有否確實符合教士會的意見。當各項記錄都已完成之後,由書記宣讀之,確認議事錄後,禱告閉會。[10]
由此可知,雖然甘為霖說:「原始記錄的許多陳述是斷簡殘篇」,對一般讀者而言,是不易理解的,可是仍然有其絲毫不苟的議事過程,也不妨礙其為「英國長老教會在南台灣宣教的重要不可缺的史源之一」。[11]之事實。
那麼,問題來了,設若該書當真如此重要,如此「史源」,何以昔日身兼史學家的甘為霖,只肯印行百本,並宣稱僅「供私人傳閱」,而無意廣傳呢?有位朋友,得知我正校注此書,就曾問我,設若該書當真如此重要,何不翻譯成中文,以嘉惠讀者呢?我想,關於這個問題,甘為霖或會回答說:此書之重要性,自是無庸致疑的,它的獨特性更是無可取代的,可是,因其巨細靡遺的記錄,善惡分明的條陳,恐怕會增添尚未成熟的諸教會的困擾,何況當事者或其後裔依然健在呀!好比「劉茂清與林華嫂事件」(201.3)、「李本與蘇得婚約案例」(282.1…290.9)、「林登貴與Mrs.
Khim疑雲」(587.1…602.5)、「高篤行結婚生子風波」(663、664.1)等,諸事件的當事人亦皆初代教會之瑜亮也,這叫人從何說起呢?
匆匆間,百年時光飛逝,可我們教會對史實的認知,依然幼稚,連教會史權威賴永祥在考證撰文之際,即便是落筆謹慎含蓄,卻仍引起若干當事者之後代的反彈,因此,我以為還是不翻譯的好。
二、略談校注的一些問題
那麼,何以本書極需要費心校注呢?理由很簡單,因為,它根本不是為台灣人編纂的。所以,甘為霖就說:
議事錄是準備給英文讀者閱讀的,故在固有人名的拼音上,與寫給當地人的不全然相同。其變更如後:Ơ變成aw;oa變成wa;chh變成ch,所有地名的拼音均不用橫線。…[12]
事實上,也正因為「是準備給英文讀者閱讀的」,故對初始使用者而言,我以為,使用《台南教士會議事錄》的最大問題是漢人人名。看到索引中洋洋灑灑,551個人名,除了洋名好認之外,[13]肯定會有不知誰是誰之嘆:其中大半是用羅馬字拼音的閩南語人名,可卻無音標,可供檢証,例如,Ng這個姓氏,它可以是黃,也可以是阮,若此人是教界名牧,如黃信期,如黃俟命者,我們當然不會搞錯,可像是Ng
Bu,就有問題了,旗後百週年特刊說是黃武(1969),而岡山百週年特刊則寫阮武(1967)。同樣的問題也出在Ong(可以是王,也可以是汪),及Te(可以是戴,也可以是鄭)的辨識上面,真叫人如履薄冰,生怕突槌,陰溝翻船也。
除了同音不同字之外,還有同字不同音的情況,例如:在正文中,徐賞有四則寫Chi
Chiu,二則寫Siu-a;謝水有一則寫Chia
Sui,四則寫Sia
Tsui。麻煩的是,在索引中,徐賞與謝水,則本人與分身俱列,分居二處。[14]因此在校注時,必須多費功夫去証明二者確屬同一人。
更麻煩的是,古人常常有許多名字,諸如乳名、學名、字號,甚或平埔族名,可是《台南教士會議事錄》卻往往只寫其一,而缺其餘,或無姓氐,只記單名者,在在造成校注上的困擾。[15]例如,我從吳清誡的族譜中,得知吳海(字道元或道源)共有三兄弟,依序為吳清朝與吳清誡,可在索引中卻找不到他們的名字,後來,在吳讚條下看到註明他是吳海的兄弟,再比對神學校入學名單,才確認原來吳誡是吳清誡,[16]吳讚是吳清朝,而且,他們三人的長幼排序也應該是吳海、吳誡與吳讚才對。
除此之外,還有用北京官話拼音的,諸如道台、撫台、北京及劉(黑旗軍劉永福);也有用日語拼音的,如荒井(Arai)、平山(Hirayama)、細川瀏(Hosokawa)…,或客語拼音的「客家」(Hakkas)及閩北語拼音的「福州」(Fuhchau)。
當然,甘為霖在整理為數眾多的人名之際,也難免有筆誤之處,如洪育(Iok-a變成Hioh-a)、潘阿為(A-ui變成Ai-ui)與徐賞(Siu-a變成Sui-a),均予夾注說明其誤;或是編輯索引時,排序弄錯了,如Chan-a至Chwa
Thwa(蔡炭),共16條索引錯放位子;Kait及Sui也是如此,亦皆給予歸位。至於缺漏的,如胡勸、李文前、黃歡喜、林貴順、蟳廣澳、茄頭、仁和堂等,也都儘可能的尋出,並加以補正。[17]
人名之外,古地名亦令人頭痛不已,有些地名前所未聞,不知從何查起,例如,Chockeday條下註明是花蓮港,可它的漢字是什麼呢?在遍翻了中、日文的台灣地名研究之類的書,及省志、縣誌之後,仍不知所云,期待知者,有以告我。
三、《台南教士會議事錄》之運用
若欲研究南部台灣教會史,除了要參考宣教師的著作之外,還有四套彼此相關的史料系統,可供參照比對。首先是The
Messenger(使信月刊),目前台灣擁有的《使信月刊》,可從1850年延續至1947年,是份相當完整的宣教紀錄。[18]其次,就數《台南教士會議事錄》了。(1877~1910)再來才是《台灣教會公報》,它從1885年7月發行迄今,除二次大戰末幾年之外,幾乎未曾間斷。最後是《南部大會議事錄》,從1896年記錄至1927年,是台灣人四百年來首見的民主議會議事錄。雖然這四套史料系統,各有不同的功能、角色或斷限,但就記錄史料而言,不管在台灣史或教會史上,它們的重要性都是無庸置疑的。
可惜的是,雖然這些史料的內容相當珍貴,卻因檔案龐大,而且未曾建立任何搜尋檢索系統,是故,對研究者而言,往往不知從何下手,不免有大海撈針,望書興嘆之憾。例如,光是教會羅馬字的《台灣教會公報》,(1885~1969)就有18,555頁;而英文的《使信月刊》,更是高達32,000頁以上,因此,若要找尋資料,唯一的方法,也是最笨的功夫,就是每頁閱讀,逐條筆記耳,所以我認為,任何有能耐,能讀畢《台灣教會公報》或《使信月刊》者,均可成為台灣教會史的一方霸主。當然,所謂的研究者,本來就該皓首窮經,可是,在臨時急需之際,這種方法又太緩不濟急。幸好甘為霖在出版《台南教士會議事錄》時,就為使用者編輯了極其詳細的索引,可算是這四套史料系統中,唯一可以快速檢索的。至於要學會如何搜尋檢索,相較之下,就簡單多了,若是要尋找漢人,可以先查附於索引之後的〈漢羅姓氏對照表〉,再依其羅馬字,至索引尋找即可,不再贅言。
可索引除了做一般搜尋之外,還有其它的用法。例如,我幾年前在研究梅監務(Campbell
N. Moody)的時候,就曾針對《台南教士會議事錄》中,教士會對各教會的補助金額,不管是修繕、購地或建堂,一一統計,其結果就頗令人訝異:
例如,梅監務在彰化工作二年之後,只要他人在台灣,台南教士會就不曾撥款補助彰化「副宣教中心」所屬的各教會。從1899年至1909年,11年之間,台南教士會總共撥款85筆援助中南部教會,其中包括彰化「副宣教中心」所屬的教會22筆,很湊巧的是,竟然沒有一件是梅監務在台時提出申請的。唯一例外的是「豐原」與「柳原」兩教會﹕前者是由梅監務親自向「教士會」申請的,總共才50元,——在「教士會」批准的款項中,金額在50元以下者共30件,而彰化「副宣教中心」所屬的教會就獨佔12件,佔撥款彰化筆數的二分之一強﹔後者為梅監務逕向英國母會申請,經同意後轉請「教士會」撥款的。[19]
而這些既奇怪又偏頗的現象,甚至也驚動了英國母會,而來函關切:
「英國宣道會」Mr.
Dale
來函討論﹕關於「教士會」與彰化「副宣教中心」的金錢關係。(教士會)同意「在新的會計年度即將開始之際,希望透過溝通,——在梅監務至台南時與之協商,能在金錢的援助方面,達到儘可能容易的結果。」[20]
之後,我再對照梅監務與馬雅各二世休假事件,教士會的反應,來証明梅監務與甘為霖之間,的確有某程度的瑜亮情結,其結果導致梅監務的黯然離職。
由此可知,舉凡1910年以前設立之教會,或多或少,均可在此查到詳細的資料,不論是教會設立的日期,或是建堂修繕的補助金額,甚至是傳教師的派任,均斑斑可考。正如賴永祥所云的,教士會是「無所不管」,無所不記了。我以為,這正可以彌補地方教會基礎史料的不足,口傳野史的缺點。
另外,基於查閱方便與增補容易之原則,我決定把索引部份再行抽離,額外發行單行本,讓使用者得以免除前後翻閱之困擾,且保留增補重印索引的空間。
四、結論
雖然,如此苦心積慮的校注,但我相信,其錯誤缺漏,仍在所難免。更何況,當初校注之際,若遇可疑之處,或找不著旁證者,均採寧缺勿濫,以待知者之原則。在〈論語〉十五中有一段話,我以為,正可以為本文下個註腳,它說:
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有馬者借人乘之,今亡矣夫!
何晏集解引包氏曰:
邢疏說:「史是掌書之官也。文,字也。古之良史於書字有疑,則闕之,以待能者,不敢穿鑿。孔子言我尚及見此古史闕疑之文。有馬者借人乘之者,此舉喻也。喻己有馬不能調良,當借人乘習之也…」
對「史之闕文」之解釋,胡適另有不同的見解,他說:
「吾猶及史之闕文也」,是說,「我還看見過那沒有文藻塗飾的史文。現在大概沒有了吧?」這就是說,「現在流行的『史』,都是那華文多過於實事的故事小說了。」[21]
這裡所說的「闕文」,不管是指「於書字有疑,則闕之,以待能者,不敢穿鑿。」或是「沒有文藻塗飾的史文」,都在點出「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質疑存真的治學精神。
由於《台南教士會議事錄》確實充滿許多尚未解密的史料,待有心人去研究,去挖掘,而我們長老教會對教會史的研究,似亦不甚重視,因此,我們不避諱的將它校注出版,供教外學界研究,如此,也算是符合孔子所謂的「有馬者借人乘之」之意吧!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教會歷史委員會委員
200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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