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庥牧師去世後,李庥牧師娘受命為女宣教師留台,繼續推動女學之建興(《教會史話》 327)及事奉。1880
年12月馬姑娘《Miss E. Murray)抵台(《教會史話》 328)。需要有女宣教師的宿舍,於是教士會就將蓋建女學及姑娘樓(Ladies
Bungalow)合併來考慮了。茲仍查閱《台南教士會議事錄》,來看其進展情形。
1883年3月21日教士會委託徐為霖牧師(Rev. William Thow)設法女學蓋建事宜(第136次會議)。同年7月27日母會宣道會由馬雅各醫生簽名致函甘為霖牧師,告知宣道會准許在府城基地的東北角蓋建女學並在其鄰接處蓋建二樓姑娘樓。9月12日教士會宣讀馬雅各函之後,徐牧師報告稱,已洽廈門土匠(Builder)有船便就來看了(第147次會議)。10月11日徐牧師報告,廈門萬匠(Ban
sai)估計興建女學3千3百元,姑娘樓5千8百元,共9千1百元,業已與萬匠簽約,萬匠表示兩樓均於明年可供使用(第149次會議)。1884年1月徐牧師因健康關係辭去兩項工程監督之職,由甘為霖牧師接替(第155次會議)。
1884年7月兩項工程完工。檢驗結果很滿意,雙方對帳略調整出入后安排支付尾款,待付款共1千7百元(第167次及168次會議)。女學及姑娘樓待用了。
可是馬姑娘已於1883年9月14日離台;而推動興建女學最熱心的李庥牧師娘,健康不佳(曾於1880
年10月至1881年12月19日返國休養一年),到了1884年6月13日,眼看女學接近竣工,帶病回國了(147次會議)。女學之興建實在是由李庥牧師夫婦推動而成,教士會於1884年7月15日決議,將在女學建置一座李庥紀念碑(第176次會議)。碑的建置似拖了很久才實現。在「教士會議事錄」裡,1888年7月18日有報告說,碑已設置了,費用由女宣道會開支(第254次會議)。此座李庥紀念碑是否仍存於台南市長榮女子中學?
關於姑娘樓,甘為霖在其「手冊」緒言裡簡介說:此樓就在女學之隔壁,與女學之間有屋頂的走廊(upper
coverted gangway)連結。樓上樓下各有4房,周圍有遊廊(with
verandahs all round ),而廚房另建於樓後數呎之處。樓上3房是寢室,另一室為起居工作廳。餐廳就用樓下前面之壹間房。所以這一楝樓,有3位女宣教師住,就已略感狹隘,如果有同工從淡水或廈門來住,就要多方想辦法了(Campbell,
Handbook, p.XV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