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285 姦犯冒稱入教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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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史話 201-225

教會史話 226-250

教會史話 251-275


  1. 三重埔至水返腳

  2. 新店設教的經過

  3. 吳寬裕在新店成親

  4. 雞籠設教前後小記

  5. 高振和雞籠設教

  6. 洲裡陳士美的故事

  7. 和尚洲李東面父子案

  8. 馬偕述評清期司法

  9. 光緒二年三重埔教案

  10. 姦犯冒稱入教而起

  11. 陳願和大龍恫設教

  12. 米粉寮的柯厝入信

  13. 崙仔頂的李恭李沃

  14. 錫口街租屋設教

  15. 陳雲燕裔簡譜

  16. 社子庄的郭姓信徒

  17. 光緒初年新店教案

  18. 後埔仔溪洲的設教

  19. 三角湧石頭擦過身

  20. 三角湧礁溪庄林姓

  21. 張新添有孫戴伯福

  22. 五股坑陳江河之死

  23. 水返腳曹恩及其裔

  24. 獄死的高賜及其裔

  25. 李水車教師的父母


 

    

    187665日,即光緒2514日,眾擁入三重埔禮拜堂,匾額被打毀,誡律被撕破……參見《教會史話》 284),此所謂「三重埔教案」的起因為何據「教務教案檔」,就是有一姦犯冒稱入教而起的。案的經過大致如下:

    先是於光緒元年12118751228,淡水廳民婦陳戴氏呈控莊宗德強姦伊年甫14歲童養孫媳王叩涼,經伊擒拏被脫,連夜「入教」,天明復到伊家吵辱。陳戴氏就邀同莊宗德至澳保處評理,突有賴水等結黨數十人趕至打人毀物,有洋行華工往勸也被打傷。陳戴氏乃不能忍,以教民強姦幼女復又黨眾毆毀為由,呈求拘捕。淡水廳同知陳星聚飭差傳莊審問,莊抗不到案,並糾眾數百人欲行搶奪,乘勢蜂擁至陳戴氏家,將住屋拆毀,家內器物洗搶一空。淡水廳遂加派差役,於光緒2511187662在雞籠拏獲莊,將押送到艋舺審問。

    差役等聞莊之黨羽可能在途中劫救加倍警惕,約各村總理紳衿地保等協助防範。押送一行至暖暖已聞有人截途之信,12日住宿暖暖,13日至水返腳汐止,續聞三重埔伏有教民伺奪,又復不走。至14日從水返腳解艋舺。是日已刻經過三重埔,地窄路狹,見路旁有低小草屋一間,就是禮拜堂,因傳言有教友埋伏,各解丁深恐被截奪獲犯,眾就擁至入堂,將教堂匾額打毀,將所掛誡律撕破,狼籍一番。

    審發經英副領事照會,清方初稱三重埔路窄人擠,致將匾額碰損近不承認打毀,但教堂雖係小屋,門懸匾額,而門外有院,院前有竹籬圍護,非侵入其籬內,不能碰匾。堂中十誡誡律,被其扯壞,房內財物亦受毀傷,豈只是過路?匾額刻貼金字「耶穌聖教」,不起敬而反毀損有皂頭役、總爺、總理以及紳衿地保在場,而縱客眾人入內毀鬧,怎能辭責?

    何況,經查詢馬偕,馬偕明言莊宗德並無入教,是冒稱教民也。最後陳星聚斷結,謂:至莊宗德之犯姦,讓犯既未入教,更與教民無涉,亦不得因莊宗德冒稱入教而牽扯安分無過之教民誣為黨羽以安教民,如此教民分清,即可彼此相安……。英方不堅持追究,案也就匆匆結束了。

    呂實強撰「清光緒2年淡水廳三重埔教案」「台灣文獻」十八卷三期,p.79-80,民國569月刊有此案的簡介;欲進一步者可閱光緒278日總署收福州將軍煜文咨報查辦莊宗德一案及附件「教務教案檔」第三輯,p.1457-1471)

 

 

《台灣教會公報》 2210 主後199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