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明福牧師遺作 為主而活

 

 首頁/  English / Japanese Entries/ 本土信徒 / 史話 / 家論述 / 宣教師 / 外國神父修女 / 原住民 日人列傳 / 賴永祥著作 馬偕周邊 / PCT/  劉家雜錄

 

顏明福牧師遺作 《傳福通訊》59期 2009年9月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傳道師在職暨退休福利委員會發行。

按:顏明福牧師 1930年生於台東縣成功鎮,2009年2月27日去世,享壽80歲。他畢業於花蓮玉山神學院,1980年穫東方神學院碩士學位,曾歷任蘭嶼、和平、台北都市傳道和開拓等教會要職。顏牧師是第一位前往蘭嶼教會傳道的原住民牧者,他於1951年7月20日下午登陸蘭嶼東清村,住在當時蘭嶼分駐所(現今的建蘭派出所),開始他在蘭嶼傳教生涯,直到1953年8月才離開蘭嶼。當初是用日語傳道,再經當地人譯成達悟語,所使用的聖經是日語單行本約翰福音手冊。


『祂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馬可16:15

『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 阿們!』馬可16:20

回想起我在21歲時只憑這兩句經文,便自告奮勇接受駱先春牧師及孫雅各牧師的派任,成為第一個受派到蘭嶼開拓傳教的原住民牧者。

1951年, 當時蘭嶼環境衛生,生活皆非常落後,沒有任何商店旅館及教會。21歲的我提著簡單行李便離開家鄉,搭上開往蘭嶼的船隻,經過12小時的風浪顛簸才抵達蘭嶼東清村。正是清晨的時候,東清村海岸邊有許多達悟族人正在捕魚,他們都用異樣眼光盯著我���沒有人敢跟我打招呼, 我只好坐在岸���,等候是否有人願意接待供我吃住。但人來人往就是無人願意與我說話。  

天色漸漸暗了,依然沒人理我,於是我就在沙灘上跪下來求告上帝,此時我的身心也極受煎熬的考驗,又飢又渴又疲倦,最後只好在沙灘邊豬睡的船屋將就休息。但整晚蚊子卻在耳邊嗡嗡作響,全身也成為它攻擊的對象,而鼻子又不斷聞到刺鼻的豬糞味以及聽到豬隻轟隆作響的打鼾聲,整夜真是輾轉難眠,也更加重身體的疲憊。天未亮時,有一位男子進入船屋如廁,引起豬群亂竄,因怕豬群攻擊我,於是我出聲大喊卻撞著了那位男子,以為我是鬼魅就報了警,當派出所的主管知道我是來自台灣本島,便動了慈心,接待我並供給飲食及住宿。

當天晚上我特別感謝上帝為我所做的安排,並為蘭嶼傳道的工作求告祂,求主打開蘭嶼福音的門,讓達悟族的人都認識上帝,並成為他們個人的救主。雖然島上沒有一個是我認識的人,他們也都沒聽過福音。但上帝卻陸陸續續感動了當地青年,願意接受訓練投入宣教的行列。正如經文所言:『耶穌叫齊了十二個門徒,給他們能力、權柄,制伏一切的鬼,醫治各樣的病,又差遣他們去宣傳神國的道,醫治病人,對他們說:行路的時候,不要帶柺杖和口袋,不要帶食物和銀子,也不要帶兩件褂子。無論到那一家,就住在那裡,也從那裡起行。』 路加9 :1-4。

我在蘭嶼傳教初期,必須靠著雙腳走那崎嶇蜿蜒的小徑,才能到達部落,並由此部落走到那部落不斷傳福音,累了就席地而坐,渴了就飲用路邊泉水;到了部落如信徒接待就居住其中,晚上便在那裡佈道傳講上帝的話及耶穌的神蹟奇事,又教他們唱詩歌,達悟族人很快便學會,並能安靜專心聆聽上帝的話語。至今蘭嶼的宣教已經將邁入五十八個年頭,教會也由無到現有的七間,也擁有達悟族自己的牧者,上帝真的非常疼愛達悟族人。

記得在蘭嶼傳福音工作中最難忘的事情有二件。第一件就是曾經被東清國小校長檢舉為共黨份子,要求警備總部以匪諜罪名加以槍決;只因為小朋友在升旗典禮上唱詩歌取代國歌,所幸當時紅頭分駐所所長是位熱心的基督徒,才免去淪落槍下的命運。第二件是遭蘭嶼衛生所主任檢舉,誣告我是一位謆動民眾用禱告醫病,並拒絕到衛生所治病的反動份子,但我們又真又活的上帝都讓我安然度過。如經文所言:『我所忍受是何等的逼迫;但從這一切苦難中,主都把我救出來了。』提後3:11 。『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要咒詛。』羅12:14。『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彼前2:21。

心中一直有此聲音問我『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著呢﹖』,因而不斷催促自己去尋找那失去的羊群 ,如經文所言『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所以我的ㄧ生是為主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