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高侯青蓮的志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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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俊明撰 「母親的志業」 《十字架之路─高俊明牧師回憶錄》望春風出版社 2001年 p.48-58;是該書第1部「美好的種子」第3篇。高侯青蓮長老(1890-1975)的夫婿是高再得醫師(長老,1883-1947);夫婦育有5男8女。


母親善於解決衝突和危機,個性溫和,言語婉約,從來不曾大小聲壓制別人。有爭端時,她靜靜聆聽,再輕聲細語說明。她一生最重視的是:教育和社會服務。

武術之家漢醫之女

我的母親侯青蓮,生於1890年,是漢醫侯皆得的長女。侯皆得出身清國武官,來台灣之後,經營茶行。小時候,侯家子孫,不分男女,都得練習打拳。家 裡有一間倉庫,置放古董,不准小孩進入。有一次,舅舅的小孩,偷偷溜進倉庫,看見一支寶刀,很好奇,就伸手拔刀出鞘,沒拔好,刀鋒傷手,流血了。外公得知 此事,非常震怒,把孫兒綁起來處罰,罵說:「這個孩子很不對!」外公講的話,不是普通台語,屬於古言文那種,我們不太聽得懂,一半都是瞎猜的。

外公身體高大,與三舅一樣,頭頂禿了,但是鬍鬚長至胸前,聽說還曾長至腳底。他每天以茶洗髯,保養他美麗的銀色長鬚,並參加美鬍鬚比賽。我曾在日本雜誌上 讀過報導,被譽為最漂亮的鬍鬚。

外婆吳氏圓,屬嬌小型,十分秀氣。飽讀詩書,善漢文,連斥責孩子時,都以吟詩方式表達。她重視教育,這項傳統,也遺傳給我母親和三舅侯全成。日後,母親和三舅兩人,即長年擔任長榮女中和長榮中學董事長。

侯家並非基督教家庭,外公、外婆到七、八十歲時才信主。但他們非常開明,我母親得以解除纏足,就讀當時台灣第一所西式女子學校-台南長老教女學,今之長榮女中,因而得到道理,信仰虔誠。

吃到長女水 不肥也要美

女學開設於1887年2月14日。當年的通告七項,細品之,很有時代趣味:

一 、凡要來就讀的女子,至少八歲。

二、女學備有床鋪、蚊帳、被枕及各種設備,供學生住宿使用:學生只要帶來自己要用的衣服就好。

三、每人每半年須繳付伙食費 二圓。

四、學科有白話字、寫字、算數、女紅:但最要緊的是讀聖經,盼望學生從小就得聖靈感化。

五、校方會雇人來煮飯及做較粗重工作,但學生要樂意動手做其 他較輕的工作。

六、在校裡需用的書冊、簿紙、筆墨等,校方都有準備。

七、要來就讀的女子就不得纏足,凡已纏足者,必須先將它解開。」

母親就讀女學時,與高家女兒高秀圓,以及日後的李仲義夫人石舜英同學。石舜英的(感恩回憶),追憶其女學生涯點滴,非常生動傳神:「在女學,姑娘們每日上午輪流講授聖經,並要學生背誦聖經。例如聖經中最長的一章--詩篇第二九篇,教我們逐節背誦:而保羅書信與「主日神糧」,能從頭至尾背得滾瓜爛熟,可任憑老師隨時抽考。除讀書之外,尚有勞動服務。例如 當時我和侯青蓮負責學生庭之清潔,每到禮拜六則徹底洗刷一次。因此,學生庭環境可說窗明几淨,一塵不染。我與高秀圓輪流煮飯。記得有一次我們煮早飯,忽然 出現了文姑娘,笑著說:『傻孩子呀,天還沒亮呢,那是月光呀,快去睡覺吧!』似在夢中的我們,始恍然大悟。

還有一次,盧姑娘帶領女學生到太平境教會禮拜,回來經新樓。時值蓮霧豐收,水果小販在樹上採蓮霧或在樹下收拾,而女學生要經過之,盧姑娘被同僚責備說: 「你不知道台灣的規矩嗎?未出嫁的女人是不可在男人面前露瞼的。」的確,當時封建保守社會中的女人,受到舊禮教的約東,其自由是不能與今日之女人相提並論的。」

母親曾於《長榮女中八十周年校慶紀念特刊》上追憶女學往事: 一學生必須嚴守十條校規,輪流參與炊事,兩人一組整理內務:每年繳付四圓,包括每日三餐,每餐四菜一湯:學生自己做衣服、鞋子,清掃環境,而不得隨便買零 食吃……」她又說,在這種環境訓練之下,學生個個健康可愛,怪不得有句俗話說:「吃到

長女水,下肥也要美。」

初代教徒人數不多,彼此關係親近,相外國傳教士時有往來;我去你家吃飯,你來我家喝茶,甚至整個家族變成共同的朋友,相互幫忙,相互砥礪。所以小蘭醫師告 訴我:「我相你父親是同學。」老蘭醫師的婚事,也是我母親「牽成」的。當時連瑪玉姑娘任教女學,盡心推動婦女工作和兒童教育,我母親認為兩人很適配,居中做媒。1921年11月22日,兩人在淡水英國領事館結婚,場面溫馨感人,被譽為是女學「嫁女兒」。

教育與教會 一生的志業

我的父親不擅日語。他隨蘭醫師習醫,語文方面,是以羅馬字寫台語,以德語和英語學醫藥。日本統治台灣之後,他自修學基礎日語,因為行醫對象以台灣人為主, 生活上和職業上都無須講日語,也就僅止於此。

母親則不然。日治時代,女學校長是著名的女牧師植村環,母親與她友好,彼此密切往來。又擔任台南市婦女會會長,長期推動社會服務,有時必須代表婦女會,以日語演講。為了加強日語,母親聘請家庭教師來教導。演講前,她一字一句寫講稿,再請植村環校長指導校正。

母親個性一絲不苟,仔仔細細,無論是白話字、漢字、日文,都寫得整齊漂亮。她很重視教育。當時大環境使然,台灣子弟受教育有諸多限制,高家子弟大都送往日本,就讀醫學、音樂或家政。我家亦然。

母親在1907年,18歲時嫁給父親。育有13個小孩,我排行12,出生於1929年6月6日,底下還有一個妹妹。大姐長我二十幾歲,今年90歲,她的女兒還年長我一歲;其餘哥哥姐姐也比我年紀大許多。哥哥姐姐早年赴日讀書,印象中,家裡常常只有我和妹妹兩個小孩,過著很清寂的童年。我讀小學一年級時,第一次放暑假。我記得天氣好熱,從學校回來,看見一屋子的陌生人,嚇了一跳,拉著大人問:「他們是誰啊?」家人說:「這是你哥哥啦,二哥啦,三哥啦,這是你 姐姐啦……」

因為年紀小,又缺乏與兄姐長期相處的機會,我完全不知道父母親相識結婚的經過。但後來兄弟姐妹有共同的看法:我們不曾看過父母親口角、爭執或吵架。

母親善烹飪,擅理家。家中子女多,訪客也多,她管理兩三個佣人,分配工作,烹調料理,整理家務。母親很注重教會事工。太平境教會離我家只有七、八分鐘的路程,每個禮拜天,她一大清早就去教會教小朋友,當了幾十年的主日學老師。簡而言之,她一生最重視的是:教育和社會服務。母親雖然重視教育,但她不曾陪我們 讀書做功課。印象中,父母親一直很忙祿。父親大部份時間都在醫院看診,回家就是埋首整理盆栽和蘭花;要不然就是大清早時分,坐在前庭讀聖經、吟聖詩。母親則忙著教會、學校和婦女會的工作。

反對娼妓化解衝突

我小時候很懶惰,不喜歡讀書,整天只想玩。有一陣子迷畫圖,拿到紙筆,就畫個不停,特別喜歡畫桃太郎,偏偏又畫不好,很生氣。母親於是買了一幅黑板,掛在餐廳,讓我隨意畫圖寫字。有一天,放學回家,看到黑板上畫了一幀很漂亮的桃太郎,我很高興。後來才知道是母親幫我畫的。夜裡11點,父母親從醫院歸來,全 家一起做家庭禮拜。當時的家庭禮拜,不像現在的人做15分鐘、20分鐘;而是40分鐘、50分鐘,甚或一個鐘頭。我家人多,父母親叫我們輪流讀聖經,即使 不識其字、不解其意,也得大聲朗讀。讀完之後,再吟聖詩:有時先吟聖詩再讀聖經,再由父母親講解聖經的故事:繼而是祈禱,冗長的祈禱。幾乎天天夜裡都要做 這種家庭禮拜。

禮拜天早上當然要去教會做禮拜。我不喜歡去教會,想盡辦法溜去釣魚啦、玩耍啦。如今回想,我是一個令父母親煩惱擔憂的小孩。母親脾氣很溫和。我不曾看見她 生氣,或與別人家大小聲;有爭端時,她靜靜聆聽,之後再輕聲細語說明。戰後社會風氣大變,台南婦女會發起反對娼妓運動。母親時任婦女會會長,成了箭靶。妓 女代表成群來我家門前抗議,大聲喧譁,氣勢凌人。佣人和司機沒見過這陣仗,很緊張,直說:「老闆娘不在家。」妓女作勢打人,並衝進門內,嚷嚷叫我母親出來 說話。佣人說:「老闆娘還沒回來。」她們不相信,人屋到處走動探查,東張西望。我剛好在樓上讀書,沒作聲。她們上來,看見我一人靜靜坐著,沒說話,她們反 倒嚇著了,互相低語:「好像是一個中學生,坐在那裡瞪我們。」覺得沒意思,就下樓了。

就在鬧哄哄的時刻,我母親歸來,面對意外場面,依然不慌不忙,很禮貌的招呼大家,說:「來,來,進來客廳坐,坐著說。」奉茶之後,母親靜靜聽大家說話,聽 完後,再一一說明;說這運動不是針對她們而來的,而是為了整個社會的風氣,和各個家庭的幸福,才反對嫖妓的行為云云。

母親說明之後,她們大部份了解意思,後來也就很有禮貌的成列離去。母親善於解決衝突和危機,個性溫和,言語婉約,尊重對方,從來不曾大嗓門壓制別人。我想 正是這個優點,使她能長期擔任婦女會會長、及長榮女中董事長。

高家興旺 子孫千餘

父母親生育五男八女。我的大哥俊雄、二哥俊傑業醫,三哥俊耀在學中別世,四哥俊賢幼逝。大姐瓊華嫁給蔡愛義醫師,二姐翠華十二歲時因病去世,二姐去世後, 父母親認養一個少女,取名仁準,我們也稱她二姐。

三姐秋華嫁邱鴻恩,任職法界;四姐碧華嫁給郭春峰醫師,五姐平華是女醫,嫁給李增禮,任職於企業界:六姐肅華嫁給鄧水造醫師,七姐滿華嫁給嚴坤厚傳道師; 小妹興華嫁給蔡培火先生的兒子蔡敬仁,算是親上加親。

父親早逝,母親一人繼續操持內外事務,有條不紊。她長年擔內主日學老師、長老、婦女會會長,也曾任中會婦女部部長、長榮女中校友會會長、董事長等職,於教 會和社會,部非常活躍和盡心。多年後,她遷到台北與我們同住。1975年去世,享年86歲。

我的祖父高長,於1864年單身來台,至二十世紀末,高家子孫興旺,至今已有千餘人。百餘年間,曾於1922、1926、1959和1969年,舉行四次全家族性的聚會。因人數眾多,各人胸前必須佩戴名牌,以辨識房別和關係; 也必須借用學校場地,順便舉行家族運動會、園遊會和感恩禮拜。

至於高家的家族禮拜,則始於父親這房。父親猶健在時,每年農曆正月初二,俗稱的「查某囝日」,出嫁的女兒回娘家省親時,全家親人團眾舉行禮拜,這是家族禮拜的由來。父親去世後,母親訂農曆初三為「省墓禮拜」,全家親 戚聚集台南,舉行追思禮拜和祭掃墓園,持續多年,未曾間斷。

1985年農曆年,也就是我出獄後的第一個家族禮拜,各房親族紛紛表示希望能加入我們的家族禮拜,共聚一堂,彼此請安,感謝主恩。為了時空安排方便,於是改為每年新曆1月1日,商借教會禮拜堂,舉行高家家族的年度聚會,名稱就定為工「高家家族禮拜」。每年1月1日,浩浩蕩蕩、笑語晏晏的家族禮拜,正是對祖 父高長的一生,做了美好的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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